《旅行社条例》修订工作正在进行 修改与我们有何关系?
中国网 2016/12/15 责任编辑:HeDao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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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将《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当前,修订《旅行社条例》的工作正在进行。
根据2016年12月15日上午11时的浏览记录来看,从征求意见开始的11月28日至今,只有756次的浏览记录。这个数字,与该条例修订之后将影响到的旅行社、导游、网络平台经营者、搜索服务经营者、相关服务经营者以及广大的旅游者的庞大数量对比,可以发现关注条例修订的人员之少,关注程度之低,着实让人难以理解。
从当前的文本内容来看,该条例的修订一旦通过,将会对旅行社、网络平台经营者、广大的旅游者等群体造成极大的影响,对今后旅游业的发展格局也将形成深远的影响。
按理,将会受到条例修订影响的相关群体、旅游者,应该积极关注,并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争取立法机关能够采纳自己的合理要求与关注。但是,关注条例修订的相关群体、广大的旅游者,其数量为何如此之少?其原因究竟为何?
对此问题,旅游法起草组成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王天星认为,作为条例修订具体工作部门的国务院法制办,对《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公布的载体只有其官方网站,其方式显得较为单一、狭窄,难以为广大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网络平台经营者等相关群体了解、获悉;对该条例草案发表意见还需要注册、填写评论者的诸多个人信息,增加了评论者的时间、精力负担;对于更习惯于阅读报纸的旅游者来说,缺乏获悉该条例修订意见的机会。
国务院法制办对该条例公布的方式,由于存在前述诸多不便,这是该条例获得关注较少的重要原因。为此,王天星认为,国务院法制办应当按照《立法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与要求,采取更为便民的方式,例如在国内知名门户网站、国家主流新闻媒体、各级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网站、知名网络旅游经营平台等,向社会各界征求其对条例的修订意见,汇集民众的智慧,调动广大民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星,使得条例的修订能够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