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深圳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人才租房申请将于10月18日开始,本次供应房源21套,分布在佳兆业假日广场、下沙安置区及南澳枫浪山花园。

2018年深圳大鹏人才租房怎么申请 所需哪些材料
供应房源
(一)佳兆业假日广场9套
该项目位于大鹏办事处迎宾路与岭南路交汇处,户型为单房,面积为45至57平方米。
租金标准暂定为15元/月·平方米,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物业服务费标准:3.6元/月·平方米。物业专项维修金标准:0.25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及物业专项维修金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下沙安置区8套
该项目位于大鹏办事处鹏飞路南,户型为两房一厅1套(面积约77平方米),五房二厅7套(面积约200平方米)。
租金标准暂定为16.31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物业服务费标准:2.1元/月·平方米,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三)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4套
该项目位于南澳中心区新创南路,户型为四房二厅,面积约110平方米。
租金标准暂定为16.79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物业服务费标准:2.1元/月·平方米,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配租对象
经新区人才工作部门认定的鹏程杰出人才、鹏程优秀专家、鹏程菁英人才和鹏程后备人才。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在大鹏新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个人所得税在新区地方税务部门缴纳的在职在岗人才;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未领取租房补贴、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是指申请人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
购房优惠政策,是指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安置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政策性住房,是指各类带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政府赠与住房等。
配租面积
(一)鹏程杰出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一套150平方米左右的大鹏新区住房。
(二)鹏程优秀专家可申请免租入住100平方米左右的大鹏新区住房。
(三)鹏程菁英人才可申请80平方米左右的大鹏新区住房。
(四)鹏程后备人才可申请60平方米左右的大鹏新区住房。
较高级别人才自愿选择低级别标准住房的视同已按标准享受住房,较低级别人才不可选择超出自身级别标准的住房。
所需材料
一、鹏程杰出人才
(一)《杰出人才免租入住新区住房申请表》;
(二)人才认定证书;
(三)劳动合同;
(四)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士),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五)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未领取租房补贴的声明;
(六)申请人及配偶、子女须提供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
(七)用人单位担保书。
以上材料中,(二)至(四)项材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其他材料收原件。
二、鹏程优秀专家
(一)《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免租金住房申请表》;
(二)人才认定证书;
(三)劳动合同;
(四)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士),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五)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未领取住房补贴的声明;
(六)申请人及配偶、子女须提供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
(七)用人单位担保书。
以上材料中,(二)至(四)项材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其他材料收原件。
三、鹏程菁英人才及鹏程后备人才
(一)《菁英人才及后备人才住房申请表》;
(二)人才认定证书;
(三)劳动合同;
(四)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士),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五)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未领取租房补贴的声明;
(六)申请人及配偶、子女须提供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
(七)用人单位担保书。
以上材料中,(二)至(四)项材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其他材料收原件。
配租规则
(一)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等级顺序依次选房。
(二)同层级人才选房顺序:按照申请人在大鹏新区缴纳社保先后时间确定选房顺序。先交纳,先选房。
配租程序
(一)申请受理
受理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前往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在综合窗口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申请需在受理期间由本人或单位住房专办员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二)确定名单及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认租人按照配租规则确定选房排位,我局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陆续公示初审合格名单、终审合格名单,公示时间分别为5个工作日。
(三)配租
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313办公室,咨询电话:2833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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