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网拍玩具枪 道歉称:执行法官责任心不强,深表歉意
网易新闻 2017/1/6 责任编辑:wuyan

法院网拍玩具枪
法院网拍玩具枪,据悉2017年1月5日,河南新县法院在网上拍卖玩具枪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1月5日,新县法院在其官网发布回应:“由于执行法官责任心不强,对拍卖物品把关不严,忽略了这些玩具枪的属性,以至未进行鉴定就进入拍卖程序,我院深表歉意!”
新县法院回应称,2016年12月21日,该院将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潘某经营某超市的物品上传到某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予以拍卖,其中有15支塑料材质、内置弹簧装置的玩具模型枪。
但事实上,新县法院于2016年12月21日上传至网络,并在12月28日拍卖的玩具枪共16支。其中包括“神枪手模型枪”2支,“PISTOLno.P626模型枪”5支,“反恐狙击枪”3支,“CYMA-P.661B模型枪”1支,“穿越火线SVD模型枪”3支,“穿越火线M2015-3模型枪”2支。
此外,在2016年10月30日及12月8日,该院还曾分两次在网上拍卖了13支玩具枪。其中,该院在10月30日拍卖“穿越火线珍藏版模型枪”6支,“穿越火线M2015-3模型枪”2支,“M16-A7模型枪”1支;在12月8日拍卖“穿越火线M2015-3模型枪”4支。
某司法拍卖网显示,新县法院上述三次拍卖的标的物权属均为李某、潘某。该院在2017年1月5日的回应中称,送检的玩具枪是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潘某经营超市的物品。
1月3日,记者致电该院采访后,其便删除了2016年10月30日及12月28日的网拍玩具枪信息。目前,该院12月8日的网拍信息也已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