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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整治不合理低价 严惩旅游违规失信行为

光明旅游 2016/10/20 责任编辑:HuZhongKai

 



国家旅游局整治不合理低价 严惩旅游违规失信行为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2016年国庆旅游“红黑榜”,近期又重拳出击,启动新一轮 “不合理低价游” 整治行动。据了解,当前旅游市场秩序有所好转,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不合理低价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的问题在一些地区仍较为突出。为此,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享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将制定当地旅游团队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及旅游产品诚信指导价,向社会公布。各大在线旅游网站也是重点对象,国家旅游局将对综合旅游网站、旅行社网站、旅游在线预定服务网站、旅游景点网站和网站旅游频道、旅游网站APP以及媒体等进行摸底,并由旅游部门联合工商、税务、物价部门,严查合同签订、严管购物场所,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堵住源头。


“国内游方向,云南线将重点关注,出境游几条热门线路中,港澳、泰国等目的地仍有不合理低价团的出现。”市旅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称,同步进行的专项整治期间,这几个旅游目的地将重点整治,杭州旅游部门还将与本地旅游行业协会、旅游目的地相关部门联手,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的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不合理低价”整治行动对于旅游行业变革的又一次推动。《旅游法》实施三年以来,在市场与政策双重力量的倒逼之下,旅游行业经历着自身的迭代洗牌。信息不对称与粗放的行业价格战,构成低价团仍然存在的两大核心基础,未来,依附低价团等传统销售模式的大批旅行机构,必须面对新的抉择与改革。


什么是不合理低价?

1、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

2、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

3、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

4、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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