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 南京将新建15万套保障房
扬子晚报 作者:仇惠栋 2016/11/3 责任编辑:HeDaoHui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郭宏定2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未来五年,南京将新建15万套保障性住房,对400个老旧小区全部整治出新。目前南京保障房建设累计竣工2177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达28万户。
住房保障
新建15万套保障性住房
如何实现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应保尽保?郭宏定局长表示:“除了共有产权房、廉租住房和公租房之外,我们还实行住房货币化等政策,此前我们还提高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房补贴标准。我们要把这些政策落实好、落实到位。”
据介绍,目前南京保障房建设累计竣工2177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达28万户。“十三五”期间,南京将再建15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大约15万套左右。“一方面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解决人才的住房需求,同时也解决棚户区改造当中的拆迁老百姓安置问题,全面解决、系统解决老百姓住房困难。”
此外,根据统计,目前南京依然存在2000年以前1600多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相当于400多个老旧小区。对此,郭宏定表示将用五年时间整治完毕。“今年整治了180多个老旧小区,明年将不少于200个老旧小区。”
楼市调控
加强土地供应量
和商品房上市量
今年以来,南京连续七次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调控措施。郭宏定表示,今后将从三个方面,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一是要继续发挥好调控领导小组和综合执法办公室的作用,联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二是加大土地供应量和商品房上市供应量,使供需关系走向常态;三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分析。“我们将及时了解、分析房地产市场发生新情况,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在上个月南京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中,对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了如下进一步要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无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