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狮纺织服装业去年实现产值528.7亿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石狮市的纺织服装业完成产值528.7亿元,增长8.5%,占当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9.3%。与此同时,石狮企业制造的童装、运动服装、优质面料也在国际市场大受欢迎,产品逐渐走向高端化。
据悉,去年初,石狮出台了《关于促进纺织鞋服产业创新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金融服务支持、鼓励智能化技改、财税政策支持、推动“互联网+”、健全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管理辅导、培育成长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八大方面,采取具体扶持措施,以政策组合拳促进纺织鞋服产业转型升级。政府拿出“真金白银”,兑现了惠企资金4.8亿元,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纺织服装产业创新转型。此外,石狮与中纺联、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合作建设“一馆一院一中心”;进一步聚合全产业链资源优势,保障产业发展要素供给,帮助企业解决资金、信息、招工等难题。

为推动纺织服装市场和商业模式的创新,石狮还出台了《石狮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调整商业供给结构、创新零售发展方式、优化市场发展环境、落实政策支持措施,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并于2017年海丝海博会期间成立了纺织服装产业联盟,赋予政策、资金支持,推进跨界融合和无缝对接,发挥其在产业转型升级、抱团发展方面的核心引领作用;此外,以“互联网+”省级试点为契机,创新商业模式,推动纺织服装研发、设计、制造、营销和服务各环节全面对接互联网,为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组建供应链管理、外贸服务等产业集群服务平台,推动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
值得一提的是,石狮通过全力推动省级出口童装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促进童装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明显提升,出口产品档次明显提高,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也明显加快,企业产品出口持续扩大。其中,21家入区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示范区企业自主品牌数量也不断增加,拥有中国出口名牌产品1个、福建省著名商标3枚,品牌拥有量居福建省童装行业首位,形成了石狮出口童装的品牌集聚优势。去年,石狮市政府还与福建泉州检验检疫局签署共建出口童装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合作协议,20多家石狮童装品牌企业加入了自营出口行列,主推自主品牌。目前,石狮童装业年出口额约8000万美元,一批颇具影响力的童装品牌已形成规模效应,产品销往中东、欧盟、美国、东南亚和非洲等国家和地区。
除了童装,2017年以来,石狮的运动服装、面料出口量也大增,拉美市场表现抢眼,智利成为石狮在拉美市场的第一大出口国。在亚洲,印度、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伊拉克、沙特阿拉伯均表现出较好的势头,出口环比增长超过100%,上述国家的出口增长还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体数据的上升。石狮企业制造的玉米面料、碳纤维面料、太极石面料、纳米化纤面料等一批新产品和高端产品,在国际市场大受欢迎,出口单价不足百元的服装从3年前的65%下降到目前的40%,出口高端服装面料占比也从3年前的不足20%提升到了40%。通过创新转型、实业强市的推动,石狮制造逐渐走向高端化,并开始加大自营出口的比例,提升企业的利润空间。
石狮:五大配套政策 促进服装城外贸市场发展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泉州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0年,石狮服装城区域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商户比例达到60%以上,外贸出口额占市场交易额达到80%,对泉州市一般贸易出口带动率提高20~30个百分点。在市场所在地引入外贸公司、货运代理、报关行等外贸服务机构超100家,外贸服务平台载体建设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实现纺织服装全产业链、价值链的同步提升。
《方案》明确,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美元(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海关指定口岸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的新型贸易体制、先进展示交易平台和便捷国际贸易通道,贸易便利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内外贸相互促进的纺织服装专业流通市场,集聚、辐射、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方案》指出,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获批后,可享受五大配套政策。经营主体准入政策方面:各类外贸经营主体经向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后,均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后从事经营活动;允许港澳台居民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经商务部门备案后,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鼓励采购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商品采购。
海关监管政策方面,在石狮服装城备案的企业在指定口岸出口的商品适用“市场采购”(代码1039)海关监管方式;海关对以“市场采购”监管方式申报出口的商品实施联网监管,不签发外汇核销证明联;对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实行备案和信用管理,对出口商品符合有关要求的实行简化归类申报,在“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前提下,优化监管,先行先试,实施便利通关措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报关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创新市场采购检验检疫监管,根据经营主体的诚信程度、质量保证能力和商品风险等级等情况分类监管,实施相应的便利化通关措施。
质量监督政策方面,推动企业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自检,加快市场管理规范化建设。定期对市场集聚区范围内企业进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利用各种质量技术监督力量,视情况对生产领域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税收管理政策方面,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按规定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外汇监管政策方面,外贸代理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既可以由外贸代理商收结汇,也可以由其代理出口的个体工商户收结汇。允许个体工商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结汇手续。银行可通过平台查询供货商户的交易和报关信息,为其办理收结汇业务。允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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