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豪宅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2020济南住房租赁市场新规解读
为实现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2020年1月初,济南发布住房租赁市场新规,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通过3年试点工作,提出3年增360万平方米租赁住房,每年新增租赁住房120万平方米。那么,此次济南住房租赁市场新规的试点工作都包含哪些区域呢?据悉,此次新规试点范围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济南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等住房租赁需求旺盛的区域。那此次新规具体是如何实施呢?接着我们来进行解读。
济南住房租赁市场新规解读
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工业厂房、商业用房、写字楼等,在符合消防、结构等相关安全规定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改建为租赁住房。此外,住房出租的,单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单间人均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6平方米。
济南市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赁自住住房租金的职工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用自住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每年最高不得超过12000元。
承租人子女凭积分相对就近入学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也可享有落户、教育、社保、医保等公共服务权益。承租人依法办理济南市居住证后,可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材料,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含政府支持的民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依据量化赋分积分入学政策,享有子女相对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服务。
落实营改增住房租赁政策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2021年底前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的,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收入,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按国家规定扣除相关费用。
引导非住宅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
鼓励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以收购、长期租用、受托经营等方式筹集闲置住房用作租赁房源;允许直管公房以及市、区两级投融资平台将剩余安置住房、闲置的单位公有住房按照装修建设规范等相关要求盘活为租赁住房;鼓励将个人闲置自有住房长期委托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出租,并纳入我市住房租赁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将消防、结构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用途为办公、商业、旅(宾)馆、厂房、仓储等的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市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改建为租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建设的闲置或利用率低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后租赁住房的水、电、气、暖执行民用价格标准;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产权所有人改造“城中村”“城边村”现有存量住房、保障房作为租赁住房对外出租等。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根据中研普华研究院《2020-2025年中国房屋租赁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显示:
广东省房屋租赁情况怎样
2017年,广东商品房销售量价再创历史新高,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分别达1.60亿平方米和1.8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2%和15.9%;销售均价1177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6.1%。
广东省的广州、深圳、佛山、肇庆4个城市,作为首批全国住房租赁工作试点城市,目前亦取得诸多进展。其中广州市探索建立的“6+3”租赁住房供应思路引起业界广泛关注。根据广州市政府此前介绍,2016年该市开始以“限地价、竞自持”方式增加市场化租赁住房供应,截至2017年11月末,全市出让“竞自持”住房用地4宗,总用地面积约24公顷,企业自持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同时,该市还推出专门的租赁住房用地,并已开始出让“全自持”用地,今后5年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825公顷,建设租赁住房15万套。广州还鼓励产业园区适度配建员工租赁宿舍
深圳全市有约300房地产中介、开发商、保险机构、创业者等各类市场主体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90%为中小企业,其中,各类长租公寓企业有近200家,收储经营各类租赁住房预计超过15万套,但仅约占市场化租赁住房总量的3%。
广东省房屋租赁市场需求分析
2015-2017年广东省房屋租赁市场需求分析
2017年,广东商品房销售量价再创历史新高,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分别达1.60亿平方米和1.8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2%和15.9%;销售均价1177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6.1%。
从区域结构看,珠三角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0444.7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占全省的65.4%,市场占比有所下降,较2016年减少7.8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合计销售5514.1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8%。数据显示,相比珠三角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环境,粤东西北各地区在以去库存为主的政策导向下,市场活跃度明显高于珠三角地区,但珠三角仍然是商品房销售市场的核心区域。
2018-2023年广东省房屋租赁市场需求预测
到2017年5月底,广东省流动人口达4094万人,其中有近1000万人是省内流动人口,广东是全国流动人口第一大省,流动人口问题在全国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随着广东省对人口房屋租赁的问题关注和措施,将会吸引更多的人才流入广东省,需求在未来几年将持续上升。
房屋租赁行业研究报告中的房屋租赁行业数据分析以权威的国家统计数据为基础,采用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分析方式,利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在描述行业概貌的同时,对房屋租赁行业进行细化分析,重点企业状况等。报告中主要运用图表及表格方式,直观地阐明了行业的经济类型构成、规模构成、经营效益比较、供需状况等。
同时,报告附加了与行业相关的数据、政策法规目录、主要企业信息及行业的大事记等,为投资者和业界人士提供了一幅生动的行业全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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