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2025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国向着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租、售、改、补等多种住房保障方式齐发力,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十三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其中,公租房充分发挥对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兜底保障作用,实行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截至2020年底,共有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22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同时,保障性租赁住房逐步从城镇户籍家庭拓展至新市民、青年人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2019年底,广州、沈阳、南京等13个城市开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探索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的租赁住房模式,加速让广大新市民群体拥有适当、安全、负担得起的住房。
“十三五”期间,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为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年,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验,全国2341.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已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不仅是建档立卡贫困户,5年来国家还支持242.4万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群众改造危房,加速补齐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短板。
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全国最大的民生工程,资金筹措难和拆迁安置难的矛盾十分突出,国家下拨到各地的棚户区改造专用款项被挪作它用的现象在许多地区常有发生,为确保这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健康有序发展,应加大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资金使用走向的监管力度。我国棚户区改造分为林区、矿区、垦区的改造,以及旧城改造。而旧城改造的安置方式以就地安置为主;因经济发展水平低、生活配套不足、居住条件恶劣等,不少旧矿区、林区居民更愿意搬迁至城区,则采用异地安置。
根据各地汇总的数据,全国还有1400多万户需要进行棚改。改造这1000万套可是“硬骨头”。目前尚未改造的棚户区大多位于中西部地区、独立工矿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较集中的城市。处于中西部地区的这些棚户区,大多也远离城市、县城,即使在城市中心区的棚户区,建筑密度都很大,加之各地一般都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相对以前改造的,待改造的难度更大。住建部要求地方开展“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提前谋划“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当前,棚户区改造已经成为我国保障房建设的主力类型。住建部要求地方合理界定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摸清棚户区底数。抓紧完成2013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项目,并在规划中展望2018年-2020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安排。这意味着,棚户区改造这项大工程,至少要持续到2020年。欲想知道中国棚户区改造建设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规划,请点击《2018-2023年中国棚户区改造建设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规划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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