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近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印发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煤炭等化石能源在本质上仍属于高碳排放项目,国际主流绿色债券标准均未将其纳入支持范围。因此,《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在四级分类上不再将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
截至今年4月中旬,我国绿色债券存量金额达9515亿元,品种以金融债、公司债和企业债为主,期限集中在1~5年期,除资产支持证券外余额近9000亿元,发行人主体评级超七成为AAA,国企占比超九成,行业多分布在金融、工业和公用事业等。除在境内市场发行外,部分中资企业还选择在海外市场发行绿色债券,2020年评级、行业、企业性质上明显更为分散。
今年3月,交易商协会首推的“碳中和债券”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在项目投向、认证标准和信息披露方面较前期绿色债券均有不同,之后交易所也推出了相关产品,交易商协会发布了详细的碳中和债券机制规则,各监管部门在公开发言中也多次提及国家和监管层面的一些工作计划和发展路径。
近年来,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末,累计发行绿色债券约1.2万亿元,规模位居世界第二。碳中和债作为绿色债券的“升级版”,正面临黄金发展机遇期,但在发展初期,仍需做好政策配套,创新的同时也要防止金融乱象,相关规则和约束机制要尽快跟上。
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下,监管层强调金融要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使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低碳领域。以此为契机,创新推出聚焦碳减排的碳中和债券,有利于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更好发挥绿色债券这一重要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发展的功能。
信息披露的完善以及政策激励约束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提高绿色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统一以及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加强则有望为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引入外资“活水”。可以预期,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新风口”正在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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