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A股市场对集体诉讼机制呼声不断,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前夕,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飞跃音响证券虚假陈述案宣判,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魏某等315名投资者与被告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一审判决,飞乐音响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余元。这也是近年来我国集体诉讼案件的一大突破。这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
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上市公司飞乐音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飞乐音响因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2017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收入、利润虚增及相应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2020年8月起,多名飞乐音响的股票投资者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虚假陈述行为造成其重大投资损失,要求被告赔偿。
上海金融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范围并发布权利登记公告,根据《代表人诉讼若干规定》,经明示加入,共有315名投资者成为该案原告,其中5名原告被推选为代表人,诉请被告赔偿各项投资损失1.46亿余元。最终法院根据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的损失核定意见,依法做出判决。判处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3亿余元,人均获赔39万余元。
自2020年3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全国首个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具体实施规定以来,严格按照“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对普通代表人诉讼全流程进行了深入探索。该案的成功处理,为我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可复制样本,对于构建公正高效便捷的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研普华出版的《2021-2026年中国证券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显示:
集体诉讼,是指诉讼各方中有一方是一群人,他们会派一名代表人代表众多当事人来参与解决矛盾。通常这一方中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版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A股市场对集体诉讼机制呼声不断,在新《证券法》实施至今,第95条规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终于浮出水面。4月16日,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是我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2020年5月,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被移送司法机关。康美药业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有预谋、有组织、系统性实施财务造假约300亿元,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证监会发布的“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件”中就指出,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系一起上市公司系统性财务造假典型案件。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以及给社会造成的影响,此次康美药业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可谓众望所归。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迈出了第一步。
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落实标志着A股市场越发规范化,投资者信心提升。中国财政部周三(4月2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今年前三个月达到880亿元人民币,不仅创下2015年第二季度以来最高,也是2007年有纪录以来的最佳首季表现。
2021年资本市场改革有望持续推进,注册制全面推行、单次T+0交易、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制度等制度均可期待,进一步加大开放、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等措施有望推出,为券商板块托底。
伴随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改革的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已进入全面开放的新格局。目前,证券、基金、期货三大机构的外资股比限制全面放开,外资全资控股证券、基金、期货公司顺利落地,QFII、RQFII全面取消额度限制,推动了中国资本市场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多方式地开放。在开放政策的助力下,A股资产的长期配置价值也得到充分体现,加快布局中国已成为外资的新一轮选择。
2019年7月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
在此背景下,不少外资机构表达出积极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的意愿。在证券公司方面,2020年6月份,瑞信集团宣布,已完成对瑞信方正的增资,取得在华合资券商的控股权。同年10月份,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设立证券公司——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今年3月份,瑞银证券16%的股权在北交所官网挂牌转让,受让方瑞银集团将所持瑞银证券的股份比例增持至67%。
在公募基金方面,摩根资产管理与上海国际信托达成商业协议,拟收购双方合资企业上投摩根100%股权。一旦获批,摩根资产管理将成为首家全资收购公募基金的外资资管。另外,还有不少外资巨头在积极申请中国公募基金牌照。截至目前,贝莱德、路博迈和富达等外资资管机构已正式递交公募基金设立申请。
在期货公司方面,2020年6月份,摩根大通宣布,已获得证监会核准,将公司在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由49%增至100%。至此,摩根大通期货正式成为中国境内首家由外资独资的期货公司。
在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速的同时,券商、基金、期货行业的开放步伐也在加速。截至目前,外资控股的券商已增至8家,外资全资控股的期货公司有1家,首家被外资100%控股的公募基金也已诞生,还有3家外资正在申请中国公募基金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