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为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加强股东股权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吸收整合现有监管规定,注重借鉴国内外良好实践,对大股东的有关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严格规范约束大股东行为,明确禁止大股东不当干预银行保险机构正常经营、利用持牌机构名义进行不当宣传、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用股权为非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等。
二是进一步强化大股东责任义务,要求大股东主动学习了解监管规定和政策,配合开展关联交易动态管理,制定完善内部工作程序,支持资本不足、风险较大的银行保险机构减少或不进行现金分红等。
三是统一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标准,明确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的大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禁止银行保险机构购买大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或为其提供担保、与大股东直接或间接交叉持股等。
四是压实银行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办法》细化了股权管理要求和流程,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制定大股东权利义务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定期核实掌握大股东信息,每年对大股东开展评估并向全体股东进行通报,对滥用股东权利给银行保险机构造成损失的大股东,要依法追偿,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截至目前,我国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更无违约案例。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分别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其中,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项目的贷款余额及增幅规模均位居前列,这为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随着中央多项会议的陆续召开,金融监管部门已敲定绿色金融发展方向,绿色金融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发展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生态建设和发展绿色经济,是新时代下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为此,亟须搭建绿色金融体系以配合绿色发展的推进。近年,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相关的标准体系等基础设施也日渐完善。
随着绿色金融市场的良好发展,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加入绿色金融行业,预计2020年绿色金融企业达到8.3万家,2025年达到10.8万家。在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政策走向“实质化”等背景下,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将不断增加,但是2020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增长速度会有所下降,达到13.7万亿元,同比增长率为8.5%,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3.6万亿元。2021年以后,绿色金融市场需求规模增长率预计在10%以上,到2024年市场规模超过20万亿元,达到21.1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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