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表示,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探索并购融资、气候债券、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发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碳交易市场,提高碳定价的有效性和市场流动性,稳妥开展碳金融产品交易。
碳金融市场是根据相关协议、依法依规设立的用于交易温室气体的标准市场,包括各项与之相关的投资和融资活动。目前,国外的碳市场,尤其是欧洲的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已经相当成熟,世界多国都已经建成或即将建成完善的碳金融市场体系,而相比之下,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碳金融市场必须谨慎发展。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又推动了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资源国,供应全球市场大约三分之一的减碳排量。尽管随着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兴起,我国碳金融业务也随之展开,并且已经推出了碳基金、碳债券、碳配额抵押贷款、碳配额回购融资等业务,但业务水平和创新程度明显不够,与日趋成熟的国际碳金融市场差距较大,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和上升空间。
我国目前有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和深圳环境交易所,主要从事基于CDM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碳交易额年均达22.5亿美元,而国际市场碳金融规模已达1419亿美元。总的来说,我国碳治理、碳交易、碳金融、碳服务、以及碳货币绑定发展路径尚处发端阶段,我国金融机构也没有充分参与到解决环境问题的发展思路上来,碳交易和碳金融产品开发也存在法律体系欠缺、监管和核查制度不完备等一系列问题,国内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场尚未充分开展,也未开发出标准化交易合约,与当前欧美碳交易所开展业务的种类与规模都有相当差距。
我国是最大的CDM项目供给国。按照《京都议定书》,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2012年前无须承担减排义务,在我国境内所有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可以按照CDM机制转变成核证减排单位,向发达国家出售。我国目前是CDM机制中二氧化碳核证减排量最大供给国,占到市场总供给的70%左右。而在原始CDM和JI项目需求结构中,由于 《京都议定书》规定欧盟在2012年底前温室气体减排量要比1990年水平降低8%,而且欧盟对碳排放实施严格配额管制,因此欧洲国家需求量占据总需求的75%以上。
碳金融市场的出现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了平台,从而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市场化的交易手段。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碳减排计划的落实,对提高生态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之,碳金融市场作为一切与碳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它以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为交易标的,通过市场交易机制,日益推动着节能减排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碳金融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我国正在实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两型社会”的发展战略,过去“三高”(高投入、高能耗、高增长)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不具有可持续性,必须转化为“两低一高”(低投入、低能耗、高增长)的集约型发展模式。
更多碳金融行业研究分析,可点击购买《2021-2025年中国碳金融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关注公众号
免费获取更多报告节选
免费咨询行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