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的化学成分为谷氨酸钠,是一种鲜味调味料,易溶于水,其水溶液有浓厚鲜味。与食盐同在时,其味更鲜。味精可用小麦面筋等蛋白质为原料制成,也可由淀粉或甜菜糖蜜中所含焦谷氨酸制成,还可用化学方法合成。味精还有缓和碱、酸、苦味的作用。谷氨酸钠在人体内参与蛋白质正常代谢,促进氧化过程,对脑神经和肝脏有一定保健作用。成年人食用量可不限制,但婴儿不宜食用。
味精的鲜度极高,溶解于3000倍的水中仍能辨出,但其鲜味只有与食盐并存时才能显出。所以在无食盐的菜肴里(如甜菜)不宜放味精。使用味精时还应注意温度、用量等。最宜溶解的温度是70℃~90℃。若长时间在温度过高的条件下,味精会变成焦谷氨酸钠,不但失去鲜味,且有轻微毒素产生。另外,谷氨酸一钠是一种两性分子,在碱性溶液中会转变成毫无鲜味的碱性化合物——谷氨酸二钠,并具有不良气味。当溶液呈酸性时,则不易溶解,并对酸味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所以当菜品处于偏酸性或偏碱性时,不宜使用味精(如糖醋味型的菜肴)。在原料鲜味极好(如干贝、火腿等)或用高级清汤制成的菜肴中(如清汤燕菜)不宜或应少放味精。
全球范围内,味精产能主要集中在亚洲国家,其中我国是全球味精第一大生产国,约占全球味精总产能的75%以上,其次为日本,第三名为越南。2015-2019年,我国味精产量相对稳定,保持在210万吨左右。从应用占比来看,食品加工是我国味精最大的应用领域,应用占比达到51%以上,接着依次为餐饮消费、家庭消费,应用占比分别为27%、22%。
我国味精生产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并成为世界味精生产大国,2010年我国味精产量达256万吨,2002~2010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1.1%。随着我国味精产量的不断增加,行业生产技术水平也得到了提高。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味精生产企业约130家,年产量仅22.3万吨。 历经2007~2008年的整合,味精企业约30%~40%的产能退出市场。2009年,国家进一步出台政策限制产能10万吨以下的味精企业发展,味精生产企业的总数减少到目前的35家左右。2019年我国味精行业销售收入达到506.54亿元。并且酱油等调味品目前也将味精作为了一种重要的食品调味佐料。
味精是用玉米等谷物酿造出,而并非谣言中的化学提炼。味精对人体没有直接的营养价值,但能增加食品的鲜味,引起人们的食欲,有助于人体对食物的消化。而之所以会有产生味精吃多有害的各种言论,这与味精的产品宣传不够到位有很大关系,才使得消费者对味精的认识模棱两可,从而给谣言制造者造成有机可乘。当不利于味精的言论刚开始传播时,味精行业内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应对和引导,导致消费者观念的逐步加深。
近几年,导致味精消费市场逐年萎缩和消费者观念的改变以及关于味精吃多有害的言论的传播有很大关系。现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的迅速发展,品牌的负面影响传播对企业的冲击是相当大的。经调查研究发现,目前有一部分家庭主要以年轻人为主的消费群体拒绝使用味精,这对味精未来持续发展极其不利。
随着国内制造业快速发展,味精生产工艺水平不断提高,行业产量稳定小幅增加。但整体来看,我国味精市场中产品同质化严重,行业发展仍需技术创新。在市场消费不断升级的背景下,我国味精行业升级转型需求增加,行业将不断向高质量、健康化、功能化的方向转型升级。目前来看味精的需求较为稳定,受经济波动影响较少,估计未来行业需求增速在0%-5%之间。
想要了解更多味精行业的发展前景,请查阅《2021-2026年中国味精行业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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