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数据显示,1至9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616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9%。
9月份,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达到69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两年平均增长7.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9%;第二产业用电量44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第三产业用电量12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
1-9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616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9%;第二产业用电量409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第三产业用电量108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0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实施多年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各地燃煤发电通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由市场形成价格,有力推动了电力市场化进程。
据介绍,此次改革有四项重要内容:一是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二是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三是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四是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从当前看,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从长远看,将加快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发展,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将对加快推动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等电力体制其他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对于百姓最关心的居民用电价格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各地要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
低碳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正在替代煤炭成为人类的主要能量来源。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就积极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持续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发展,同时逐步减少化石能源的供给。政策的大力扶持,使得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引领世界。
2014年开始,我国又提出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技术和能源体制四方面的“革命”,旨在控制能源总量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整体来看,我国单位GDP的能耗呈下降趋势,但离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根据2020年数据,中国的单位GDP能耗大约是美国的2倍,日本的3倍,英国的4倍。未来我国需要加快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能源消耗的依赖程度,其核心就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作为第一大碳排放大户,电力行业在能源革命中正接受前所未有的冲击。过去这些年,我国一直将调整电力供应结构作为电力系统优化的工作重点,逐步减少火力发电量的比例,并增加可再生能源装机,电力供需平衡悄然被重塑。在严控煤电装机背景下,新增装机减少,又要面临老旧机组逐步淘汰,煤电的供应显然无法满足用电量的增长,水电资源受到地理因素限制,难以继续大规模发展。毫无疑问未来的电力增量落在风电、光伏头上,与此同时,风电、光伏还要更进一步替代煤电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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