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
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电力行业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环节。电能的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是同时进行的,既不能中断,又不能储存,需要统一调度和分配。电力工业为工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基本动力,随后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水电站,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行部门。
近年来,我国整体上电力供应能力不断加强。2012-2020年,我国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不断增加。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7.62万亿千瓦时,比2019年增长4.0%。
虽然近年来我国将重点发展核电、新能源发电,但目前火力发电规模依然占比非常大。2020年我国发电结构中,有69%的发电量来自于火电,但是2014-2020年的发电量结构变化能够看出我国火电发电占比是处于逐渐下降的,风电、光伏、核能等其他能源发电占比逐渐升高。
2021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3778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45.5%,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省内交易电量(仅中长期)合计为30760.3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直接交易28514.5亿千瓦时、绿色电力交易6.3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2038.8亿千瓦时、抽水蓄能交易117.6亿千瓦时、其他交易83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中长期和现货)合计为7027.1亿千瓦时,其中省间电力直接交易1890.1亿千瓦时、省间外送交易5037.5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99.5亿千瓦时。
随着新能源加速发展和用电特性的变化,系统对调峰容量的需求将不断提高。我国具有调节能力的水电站少,气电占比低,煤电是当前最经济可靠的调峰电源,煤电市场定位将由传统的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电源,逐步转变为提供可靠容量、电量和灵活性的调节型电源,煤电利用小时数将持续降低,预2030年将降至4000小时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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