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通知指出,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可在电力运行中发挥顶峰、调峰、调频、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鼓励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时,可选择转为独立储能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有关要求,涉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储能。
储能应用场景极为广泛,一部分已经进入商业化。分布式和微网中的储能应用,大体与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类似。但它灵活适用,可以广泛应用在工商、民用、海岛和偏远无电人口上,随着分布式发电比例不断提升,它也因之成为储能应用的热点市场。中国储能的应用场景,呈现出不均衡的发展态势。在一些场景还只有简单示范的情况下,作为用户侧储能主要部分的工商业削峰填谷,却已经率先进入商业化阶段。
“十三五”以来,我国新型储能实现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实现了实质性进步。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创新取得长足进步,2021年底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超过400万千瓦,“新能源+储能”、常规火电配置储能、智能微电网等应用场景不断涌现,商业模式逐步拓展,国家和地方层面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对能源转型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随着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占比不断提升,与新能源发展紧密相关的储能技术和产业也备受关注。2022年以来,各省市加快推进储能项目的落地,有超过20个省份明确了配套储能设备的配储比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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