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然后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随着各国二氧化碳排放,温室气体猛增,对生命系统形成威胁。在这一背景下,世界各国以全球协约的方式减排温室气体,我国由此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十多年来最快的速度增长,2021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15%。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创下了近120亿吨的历史新高,比2019年的排放总量高出约6亿吨(5%)。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将“碳达峰”提升至“碳中和”,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碳减排的工作目标。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通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2021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的通知。碳排放配额分配包括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两种方式,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扩大有偿分配比例。
2021年5月14日,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生态环境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制定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2021年7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其他有条件的省(区、市)根据实际需求划定试点范围,并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开展试点。
作为世界第一大排放国,中国通过宣布碳中和目标,主动承担起国际责任,既是一个负责任大国担当的表现,也是我国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需要我们对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实施更进一步的减排政策,电力行业总排放量巨大,是目标实现的关键。在IPCC1.5℃目标及我国承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背景下,电力行业的减排潜力巨大,其低碳转型发展对于中国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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