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控股在港交所公告,2024年Q2营收1611.2亿元,上年同期1492.08亿元;第二季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人民币476.3亿元,同比增长82%;第二季度调整后净利润57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
腾讯Q2网络广告收入增19%
腾讯公布2024年二季度财报显示,网络广告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9%至299亿元,主要受视频号及长视频的收入增长驱动。由于部分互联网服务公司的广告预算缩减,移动广告联盟的收入同比下降。
网络广告指的是在网络上做的广告,通过利用网站上的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等方法,在互联网上刊登或发布广告,并通过网络传递给互联网用户。其本质是向互联网用户传递营销信息的一种手段,是对用户注意力资源的合理利用。
我们的报告《2024-2029年网络广告行业风险投资态势及投融资策略指引报告》包含大量的数据、深入分析、专业方法和价值洞察,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行业的趋势、风险和机遇。在未来的竞争中拥有正确的洞察力,就有可能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获得领先优势。
网络广告的主要类型包括搜索引擎广告、展示广告、社交媒体广告、视频广告、移动应用程序广告、邮件广告等。此外,在这些广告类型的基础上还有一些变形或组合的类型,例如原生广告、插屏广告等。网络广告行业还在不断探索新的广告形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原生广告、短视频广告、直播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的出现,为广告主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能性。
网络广告具有诸多特点,如经济性、交互性、易统计性、非强迫性、受众准确、动态性、广泛性和直观性等。随着在线广告市场的回暖和发展,网络广告行业也在不断演变和进步。市场呈现出二八效应,大型广告平台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但中小厂商也在积极争抢剩余份额。
网络广告行业现状及监管分析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在广告领域的应用不断加强,互联网广告成为拉动广告业持续发展和创新的主要动力。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互联网广告具有观众基数大、覆盖面广等特点。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中国广告业发展指数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广告业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广告业务收入13120.7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广告市场规模占全球比重进一步提高。其中,互联网广告发布业务在各类媒体发布业务总量中占比近八成,且近年来持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2024-2029年网络广告行业风险投资态势及投融资策略指引报告》分析:
互联网广告成为拉动广告业持续发展和创新的主要动力,也对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自2023年5月1日起,《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施行已经超过一年。《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办法》施行一年多来,进一步明确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相关主体责任,为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据不完全统计,《办法》施行一年多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82万件。其中,查办“软文”广告违法案件3058件、短视频广告违法案件576件、直播营销中广告违法案件26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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