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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亿美元认沽权到底该不该得到支持

互联网 2015/9/15 责任编辑:lvzhaoyan

 

  上周360发布声明称,酷派违反同业竞争协议,360决定行使相关认沽期权,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按市场价的两倍出售给酷派公司,即要求酷派以两倍的价格回购360所持有的49.5%的奇酷科技股权(价值7.425亿美元),总金额为14.85亿美元。面对市值仅6.68亿美元(截至2015年9月11日收盘,酷派市值51.80亿港币)的酷派,可谓难于登天。
  
  那么360和酷派的“认沽权”是怎么规定的呢?可以看出,如果双方规定了两种方式“不竞争认购期权”和“不竞争认沽期权”,并且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非常详细的规定了如果违反“不竞争认沽期权”的内容,即酷派不得直接或间接于中国或美国“在与受限制业务相同或相似或与之竞争的任何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管理、控制、参与、咨询、提供服务或以其他方式从事,或从事协助”,而众所周知的是,2015年6月28日,酷派发布的《控股股东出售股份公告》显示,郭德英家族通过信托计划持股的DataDreamland以3.508港元每股的对价向乐视关联公司出售7.8038亿股,占已发行总股本的18%,后者曾经推出了多款手机产品,与360、酷派合资的奇酷科技的业务线重叠严重,显然,酷派这是演了一出“一女嫁二夫”的小算盘,但是却忘记了当初与360签署的协议,以及必须履行的义务。
  
  那么违反了这两种规定,分别会有什么后果呢,价值兄觉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360行使认沽权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重要证据,别着急,我们接着往下看。
  
  根据规定的不竞争认沽期权显示,“即一项期权,可要求本公司购买投资者及/或许许可受让人所持有的所有E-Commerce股份在投资者发出认沽通知日期的公平市场价值的两倍”。也就是说,不管是酷派还是360的一方,如果违反了“不竞争认沽期权”规定,都可以要求另一方用市场价的两倍购买其原有一方的股份,也就是360这次要求的14.85亿美元,那么这个14.85亿美元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2014年12月16日,奇虎360宣布向酷派投资4.0905亿美元现金成立合资公司,奇虎360持有该合资公司45%的股权,后又斥资4500万美元增持至49.5%。按照CoolpadE-Commerce15亿美元的全部股本估值计算,公司所持有的49.5%股份的公平市价在7.425亿美元。因此,酷派应该支付的买价在14.85亿美元。
  
  根据双方协议的规定,当然价值兄不是法律专家,但是懂点法律常识的朋友都应该清楚,酷派确实是违反了相应的协议,为此360行使“不竞争认沽期权”规定,要求以14.85以美元的天价让酷派收购奇酷科技股份,这是按照协议在履行规定。当然,价值兄判断,周鸿祎并不是单纯的希望酷派高价回收股权,而是希望后者履行当初的协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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