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最新限购政策
一、非珠海户口
如果想要买珠海本市范围内的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需提供珠海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5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
须满3年之后方可以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必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不动产权证
一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购买,下同)的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转让)。
这些人不需提供纳税和社会保险证明
(1)新引进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广东省领军人才等;
(2)博士后研究人员;
(3)取得《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证书》的青年优秀人才;
(4)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以上高层次人才由市人社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珠海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指南
公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详细要求见温馨提示,下同)携同申请领取。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回国定居的华侨,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本市户口居民
我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跨所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及临时居民身份证。期满换领、项目变更、损坏《居民身份证》的,必须交还原证。
临时身份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或遗失补领除外);
2、《广东(珠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详细要求见温馨提示,下同);
3、16周岁以下需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第一次申领(满16周岁)的需附医院身高、血型体验单。
(二)临时身份证所需材料:
1、《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二、本省外市户口居民
离开户籍地在珠海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在珠海市内任一户籍派出所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临时居民身份证需回户籍地办理,我市不能受理外市户籍人员的临时身份证业务。
(一)所需材料:
1、16周岁以上由申请人本人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遗失补办除外)、有效居住证(在校生可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广东(珠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办理。
2、16周岁以下需由监护人携同前往派出所办理,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遗失补办除外)、《广东(珠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
3、60周岁以上无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本人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遗失补办除外)、《广东(珠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办理。
(二)不予异地受理的情形:
1.跨地级市居住、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跨地级市居住、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
3.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
4.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5.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三、本市居住的省外户口居民
2017年3月10日开始,除港澳台地区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条件的群众均可在珠海办理期满换证、损坏换领、遗失补办居民身份证业务。所需材料和不予异地受理的情形与本指引第二点“本省外市户口居民”相同。
四、办理程序:
1、《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向任一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办理。
2、《临时身份证》:珠海户籍申请人向身份证受理地派出所或户籍地派出所申请。
五、时限:
1、《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限为六十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2、《临时身份证》: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发。
六、收费标准:
《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每证20元;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40元;
《临时身份证》:每证10元。
七、收费依据:粤价[2004]24号。
八、温馨提示:
1、2016年7月1日起,国内公民可在我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挂失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并可到指定的派出所领回被拾检到交回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证。
2、监护人:户口簿无法确认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需提供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父母已离异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等可以证明监护和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
3、数字相片:在我市办理居民身份证已提交过数字相片的,16周岁及以上居民2年内(16周岁以下居民半年内)在本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不需再提交数字相片,使用原已提交的数字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