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房屋建筑工程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的房地产热持续升高,相应的购房政策也成为广大市民非常关注的对象,其中关于住房贷款的相关信息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青岛市六区范围内购买新建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调为30%,同时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的政策。新旧政策衔接设置1个月的过渡期。自4月15日起统一按新政执行。
根据市国土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17年3月16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具体如下:
一是在我市购买新建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调为30%。
二是在我市购买二手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调为40%。同时,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的政策,具体为:房龄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是继续执行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
四是新政实施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时间为准。新旧政策衔接设置1个月的过渡期。对在3月15日(含)之前已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的,在4月14日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首付款比例(新建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二手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自4月15日起统一按新政执行。
另外,对于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执行所购楼盘项目已封顶、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开发商签订了贷款合作协议的规定。对于3月15日(含)之前已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的,所购楼盘项目开发商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时间可放宽至4月14日。
无论是首套房、二次购房还是二手房在这次新政策里的首付款比例都相应上调了,最关键的是新政实施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过渡期仅一个月,市民在近期购房时一定要注意新政策的时间点,并在购房前和开发商明确相应的合同条款以免造成后续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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