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蒸汽房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
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
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作为海滨城市,厦门高生活节奏让年轻人购房压力升高,保障房是缓释压力的便民措施,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故此受到关注。据悉,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已经于2008年开始公布实施。
厦门保障房分为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三种类型。以下针对各种类型的申请条件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
低中收入家庭申请申请保障性租赁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根据2006年我市公布的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为:3人及其以下户不高于5万元、4-5人户不高于6万元、5人以上户不高于7万元);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即 3人及其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5人户以上家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4)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5)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单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共同申请。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1)申请之日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已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未退还的。
谁能申请?
特殊艰苦岗位职工优先
和保障性住房相比,公租房更多的是满足多层次人群的住房刚性要求,特别是既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但又买不起住房的“夹心层”。
厦门市户籍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无住房的各类引进人才、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无住房职工,这三类人群均可进行申请。其中,优先保障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和本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在厦无住房职工。
如何申请?
三类人群申请流程不同
三类人群申请流程不同,其中本市户籍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家庭按批次向运营企业申请公租房。租赁给各类引进人才、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含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单位)集体申请,批次租赁方案应当明确负责集体申请的单位。
单位集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交申请材料并经审核后,运营企业应当在审核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分配方案,组织各单位协商确定各单位的房源租赁数量,并签订租赁合同。若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运营企业可采用摇号、按比例分配或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方式确定各单位房源租赁数量。
租金多少?
相比市场价要优惠二成
公租房租金标准将两年评估测算一次,并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租金优惠款一般为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取的租金金额的20%,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单位集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单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
承租人租赁满一个季度,且经公示无异议后,运营企业应当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主动返还上一季度租金优惠款。若承租人在租房时,出现转租、转借、擅自调换、改变住房用途等问题,则不可返还租金优惠款,并退回公租住房。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企业可以依据租赁合同约定依法处理并追究违约责任。
办法中提出,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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