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11月30日)发布《“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我国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突破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25%左右,创新力强、附加值高、自主可控的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规划》围绕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发挥大数据特性优势、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构建稳定高效产业链、打造繁荣有序产业生态、筑牢数据安全保障防线六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设置数据治理能力提升、重点标准研制及应用推广、工业大数据价值提升、行业大数据开发利用、企业主体发展能级跃升、数据安全铸盾六个专项行动。
《规划》提出在原材料、装备制造等4个工业领域率先实施大数据价值提升行动,在通信、金融等12大行业开展大数据开发利用行动。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推动大数据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水平建设。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规划》还从提升全社会数据思维和加快大数据人才培养两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加强大数据知识普及,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运用数据加快组织变革和管理变革。
大数据产业是指对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运营商等渠道产生的大量数据资源进行快速获取、收集存储、价值提炼、智能处理和分发,从而用于企业决策支持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业。大数据可分成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工程、大数据科学和大数据应用等领域。目前人们谈论最多的是大数据技术和大数据应用。工程和科学问题尚未被重视。大数据工程指大数据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系统工程;大数据科学关注大数据网络发展和运营过程中发现和验证大数据的规律及其与自然和社会活动之间的关系。
我国的大数据产业具备良好基础,发展前景广阔。一批世界级的互联网公司在大数据应用上不断推陈出新,智能搜索、广告、电商、社交等借助大数据技术持续进化,互联网金融、O2O(online to online)等应用借助大数据向线下延伸。大数据技术紧跟国际先进水平,具备建设和运营世界最大规模大数据平台的能力,单集群规模达5000到10000台服务器,数据管理规模达到EB(1EB=1018B)级别,
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是全国首批确定的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实施范围为5.6万平方公里,涵盖珠三角9市,功能上形成“一区两核三带”总体布局。按照批复,珠三角要围绕落实国家区域战略,更注重数据要素流通,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和人才流,支撑跨区域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转移,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按照发展路径,该综合试验区将重点实施和加快推进政府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发展工业大数据和开展大数据创业创新等“六大任务”,并力争实现三方面突破:到2020年打造成为全国大数据综合应用引领区、大数据创业创新生态区、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最终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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