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直播打赏应设3天冷静期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建议,一类直播和二类直播的管理差异在于直播打赏限制,应从法律层面建立“二类直播打赏强制冷静期”制度,即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这有助于引导网络直播者将精力花在直播内容上,减少庸俗、无聊直播产品的产生;同时可减少打赏者冲动之下的盲目打赏。当然为防止这项制度被滥用,有必要采取约束措施——如打赏者在一定期限内,累计三次对同一直播者要求冷静期内撤回打赏,可视为恶意,对其下次打赏不予撤回。至于三类直播,其认定标准是“不但毫无价值,而且违背了法律法规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的直播”,肖胜方认为应当封禁,并追究有关平台和主播的法律责任。
国家促进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面对网络直播营销的快速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2026直播企业数量将达7万家
我国2019年新增直播相关企业5,265家(全部企业状态),环比增长167%。截至2020年7月,以工商登记为准,我国今年共新增直播相关企业9,284家,已经超过了全年新增的相关企业数量。预测到2026年,我国直播行业相关企业数量将达到7万家。
图表:2022-2026年网络直播行业总资产预测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
以总流水计量的中国网络直播行业的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64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082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03.0%。受视频直播平台更为多元化的高质量内容及观众更强的支付意愿及支出能力的推动,2021年至2026年,市场规模预计以23.4%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2026年达到4722亿元。
当绝大部分企业都因为疫情危机而导致经济普遍放缓,但在这其中,中国直播市场中的科技行业却彰显着其迅速恢复的潜力。相关数据显示,随着电商和娱乐帮助促进此类与日俱增的应用,中国在线直播行业用户规模达5.04亿人,增长率为10.6%;预计2021年用户规模达5.26亿人,一直保持稳健的发展速度,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体必然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更多市场具体详情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2-2027年中国网络直播行业市场前瞻分析与未来投资战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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