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电子烟消费税将在我国正式落地。近日,三部门: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公告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公告称,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11月1日起我国将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该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对电子烟征税,或增加100亿税收。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与卷烟有相近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成为很多资深烟民的香烟替代品,或者想过烟瘾的青少年的体验品。
据媒体报道,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烟生产基地,出口量占世界总产量的90%。据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统计,2021年我国电子烟出口总额达到1383亿元,同比增长180%。
随着消费税征税公告出台,国内电子烟监管阶段性落地,国内电子烟在生产规范、流通销售、税收等方面均与传统卷烟看齐,行业风险显著释放。
《公告》提到,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之前电子烟仅作为普通消费品征收13%的增值税,实施新税率后,电子烟综合成本或将迎来提升。传统烟草增长趋势放缓,电子烟作为传统卷烟的减害替代品,纳入我国监管后行业有序发展,产品仍有渗透率提升空间。
《2021电子烟产业蓝皮书》还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国内共有电子烟制造及品牌相关企业超过1500家,其中,制造商企业1200余家,电子烟品牌企业200余家以及120家左右的烟油企业。
电子烟加征消费税后,产业链优势企业规模优势较大,自动化生产降本效果明显,可以此平滑税收影响,中小厂商或将加速出清,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未来电子烟出口企业将有巨大优势。此次《公告》提出,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2022年电子烟产业出口蓝皮书》显示,当前超1500家电子烟制造及品牌企业中,超过7成企业以产品出口海外为主。预计2022年全年中国电子烟出口总额将达到1867亿元人民币,增长率达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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