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陆海新通道经钦州港口岸进出口增长近1倍 进出口值达904.3亿元
据南宁海关统计,今年1到10月,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经广西钦州港口岸进出口值达904.3亿元,创历史新高,比去年同比增长99.9%。同期,对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643.5亿元,同比增长1.7倍。
从钦州港口岸自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主要商品有粮食、水果、矿产品等;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电产品、化工品等。
当前我国的大型港口物流资金运转还依赖于银行借贷和短期融资,从长期的角度看,不利于整个港口行业的健康发展,难以保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三,我国港口物流的信息化建设发展缓慢,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才,先进技术的运用缺失造成了我国港口物流行业整体的市场竞争性较差。
港口物流行业市场发展潜力分析
海运承担着全球80%以上货物的贸易运输,港口物流更承担着物流服务和商业功能。除此之外,港口还是国民经济变化的“晴雨表”之一。
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实地调研、征求意见、成本监审等制定了将港口设施保安费并入港口作业包干费、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收费、扩大船方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拖轮的船舶范围等措施,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降低货主企业和船公司物流成本,促进口岸营商环境优化。
减并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
分类定向降低18个沿海港口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引航(移泊)费标准。深圳港、湄洲湾港、日照港、锦州港等4个港口降低引航费基准费率15%,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大连港、唐山港、青岛港、连云港、湛江港、福州港、防城港、威海港、黄骅港、烟台港、厦门港、泉州港等14个港口降低引航费基准费率10%,上海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5%执行,2024年1月1日按降低10%执行。
经测算,以上沿海港口引航机构减费金额约每年3.2亿元。
港口物流对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与交流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全球疫情影响下,我国上海港、宁波舟山港明确表态坚持开放原则,不仅是对国内经济发展,更是促进全球物流贸易的发展。
更多市场消息,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2022-2027年中国港口物流行业市场全景调研及投资价值评估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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