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2026年中国洋葱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分析与发展战略规划报告
森林公园以大面积人工林或天然林为主体而建设的公园。天然公园保管有自然景观。森林公园除保护森林景色自然特征外,并根据造园要求适当加以整顿布置。公园内的森林,普通只采用抚育采伐和林分改造等措施,不进行主伐。可以开展森林旅游与喜悦休闲,并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森林地域,森林公园是经过修整可供短期自由休假的森林,或是经过逐渐改造使它形成一定的景观系统的森林。森林公园是一个综合体,它具有建筑、疗养、林木经营等多种功能,同时,也是一种以保护为前提利用森林的多种功能为人们提供各种形式的旅游服务的可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经营管理区域。在森林公园里可以自由休息,也可以进行森林浴等。
森林公园是以森林自然环境为依托,具有优美的景色和科学教育、游览休息价值的一定规模的地域,经科学保护和适度建设,为人们提供旅游、观光、休闲和科学教育活动的特定场所。
森林公园风景资源基本质量评价森林公园风景资源分为地文资源、水文资源、生物资源、人文资源和天象资源五类。每类资源各包括五项评价因子,按评价因子间的相互地位和重要性确定评分值,评分值之和为该资源类的权数。
森林公园是在面积较大,具有一至多个生态系统和独特的森林自然景观的地区建立的公园。建立森林公园的目的是保护其范围内的一切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并为人们游憩、疗养、避暑、文化娱乐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环境。森林公园内的森林不得进行主伐,但可以进行卫生抚育采伐,以提高其观赏价值。
包括典型地质构造、标准地层剖面、生物化石点、自然灾变遗迹、名山、火山熔岩景观、蚀余景观、奇特与象形山石、沙(砾石)地、沙(砾石)滩、岛屿、洞穴及其他地文景观。
水文资源
包括风景河段、漂流河段、湖泊、瀑布、温泉、小溪、冰川及其他水文景观。
生物资源
包括各种自然或人工栽植的森林、草原、草甸、古树名木、奇花异草、大众花木等植物景观;野生或人工培育的动物及其他生物资源及景观。
人文资源
包括历史古迹、古今建筑、社会风情、地方产品、光辉人物、历史成就及其他人文景观。
天象资源
包括雪景、雨景、云海、朝晖、夕阳、佛光、蜃景、极光、雾凇、彩霞及其他天象景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场规〔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工作,我局组织对《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7月1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推进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总体规划指导国家级森林公园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体规划的编制(包括新编、修编,下同)、报送、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以下简称“林场种苗司”)具体负责总体规划的批复办理工作。
第四条 总体规划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审批或者已超期的总体规划,不能作为工程立项、资金安排和办理使用林地的依据。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五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T2005)及相关规定,组织编制总体规划。
第六条 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有关要求,并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 总体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公众及利益相关者意见,并进行公示。
第八条 总体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逐级行文报至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进行审核。专家评审会应当由多学科的专家参与,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评审会应当形成书面专家评审意见。
审核通过的,进入报送环节;需要修改后通过的,完成修改后再进入报送环节;审核不予通过的,退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第三章 规划报送
第九条 总体规划审核通过后,应当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
第十条 报送材料应当包括:
(一)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含审核情况说明);
(二)总体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
(三)专家评审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四)征求相关部门、公众、利益相关者意见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报送材料(纸质材料1份及其电子文档)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第十一条 林场种苗司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齐全的进行登记。材料不全的,由林场种苗司告知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补全补正。
第四章 规划审批
第十二条 林场种苗司自登记之日起组织开展总体规划审查工作,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实地考察。
通过审查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未通过审查的,林场种苗司及时出具审查意见,退回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总体规划批复后,应当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公开批复文件。
第十四条 对已批复的总体规划及相关文件,应当及时立卷归档。
第五章 规划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总体规划批复后,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总体规划开展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批准后的总体规划需要修订的,应当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修订后的总体规划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 总体规划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 林场种苗司(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不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和建设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责令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林业局于2015年5月4日发布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林规发〔2015〕57号)同时废止。
当前的森林公园在经营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本文以森林管理体制经营存在的问题为主题展开探讨,为了有效提升我国森林公园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的促进我国森林公园在经营中的旅游业得到快速的发展和进步,最终促进林业资源的科学、合理以及充分的应用,积极推动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建设和发展。
据中研普华研究报告《中国森林公园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分析
在社会经济持续进步的同时,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在日益提高,环保问题在人们心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积极落实我国可持续发展经济的战略思想及主张。如今全国的森林公园建设总面积已占森林面积约9℅,其中森林公园接待旅游人次达2.23亿人次,占据国内旅游人数总量的17℅,以森林公园为主的门票收入更是逐渐上升。但是森林公园的建设不仅需要面对众多问题的调整,更是需要面对管理体质的改进和完善,然后对发展战略的不断调整才能有效促进生态旅游业的建设和发展。
一、当前森林公园在经营管理体制方面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日益提高的同时也对生态旅游的发展提出来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加快森林公园的步伐才能不断优化和完善传统的经营和管理方式。[2]当下正面临我国的事业单位大幅度改革,森林公园也同样需要做好将企业化经营方式与事业单位经营方式有机整合工作,才能在日后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形成有机力量,为社会生态旅游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奠定作用。根据当前森林公园在经营和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进行总结,发现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与恰当的解决。
(一)存在恶性使用森林旅游资源问题
当前我国很多森林公园的管理方式依然延续着事业单位管理方式的特点,存在经营者和管理者身份持续转换的问题,从长远的经营和管理角度来看这种管理方式非常不利于森林公园的经营和发展建设。在我国以往的经济发展中能够发现森林公园集体经济的特点和现状,在历次的资源有效整合以及管理方式变革中,都能够看到森林公园的经营价值。很长一段时间森林公园作为国家资源的使用者卻没有能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反而给国家的资源带来了严重的破坏,按照国家当前的经济发展走向和趋势,如果积极改进森林公园的管理和经营方式便能够有效降低森林资源的经营成本,这样既有利于加强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也有助于避免产生资源浪费的现象。
(二)缺乏充足的资金投入且管理理念有待更新
我国现有已经出现的生态旅游经营项目都是建立在原有的林场经营基础之上,这就需要原有的管理人员直接转变成森林公园的管理人员,但是很多员工的身份虽然转变较快但是思想依然停留在传统的管理体制当中。于是出现了运用落后管理理念来管理新型森林公园的问题,造成当前部分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方式比较落后。另外正在经营的森林公园没有对管理人员做出充分的要求,即使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方式,也不能在具体的工作中得以充分的落实和运用。[3]森林公园要想继续经营和运转在无法为自身提供效益的情况下不得不向政府索要投入和支出,然而政府能做出的投入又十分有限,因此多数森林公园的发展和建设陷入了困境。
(三)较差的市场竞争能力
当前很多森林公园的经营权利和管理权力都要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森林公园的管理人员已经在体制的约束下形成了固有的思维方式,因此在当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情况下,森林公园的经营在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中便难以生存。[4]另外由于政府部门的干预和监督使得森林公园无法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竞争要求,直接的影响便是森林公园的旅游资源开发不充分,获得的经营效益不理想。即使部分森林公园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增加旅游项目,但是人们也会根据市场的发展给与一定的评价,因此部分森林公园虽然投入巨大但却最终收获了巨额损失。
(四)不顺畅的管理体制
在森林公园的建设中,其中施工建设单位又要承担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又要做好建设施工工作,但是对于森林公园中的文化景点或者文物却要由文化管理部门来管理,但是森林公园最终的管理权却是要由林业部门来践行。森林公园在多重组织结构的作用下不同的管理体系没有办法统一从森林公园的管理效益出发,因此生态资源的利用率不高,且生态资源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
二、有效解决当前森林公园经营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措施
(一)资产化处理森林旅游资源
经济的发展需要利用不同的资源来补充动力,当前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下,我国的森林资源只有得到更高的利用率,才能顺利实现森林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在生态旅游中森林资源需要为旅游业提供稳定和支撑的作用。但是在传统的产业管理中要想将森林公园打造成具有高收益的旅游行业却存在困难,因此只有将旅游资源资产化处理,才能为生态旅游业创造新的动力和活力。以湖南郴州莽山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为例,莽山森林公园的总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已经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莽山森林公园有着地理位置的优势,南离广东320公里,北距长沙385公里,却在近些年来得到资产化处理以后才完全实现盈利和发展,因此资产化处理森林旅游资源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清晰化处理森林旅游资源的产权
当前森林公园的管理体系需要通过清晰化处理森林旅游资源产权,才能彻底完成森林公园运行和管理方式的改变任务。[5]只有积极确立森林资源的产权主体,这些主体才能适当对森林公园的发展和建设工作划分权责,以求促进森林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挖掘。在市场经济的较大压力和竞争下,森林公园建设必须要以旅游观光者的需求为主,按照不同的组织形式促进森林公园得以健康的经营。
(三)分离森林旅游的经营权和所有权
市场具有瞬息万变的特点,因此要想充分挖掘和利用森林公园的资源,首先就要将森林公园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做好分离处理工作。由于市场经济在经营中核心的主体不断发生变化,因此需要森林公园的经营、建设和发展也必须与时俱进跟住时代的发展需求,对森林公园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不断做出调整和改进,分离森林公园所有权和经营权以后才能促进森林公园为旅游业带来的特色发展。产权问题是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只有解决产权分配问题,合理配置市场和资源才能有效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集中处理森林旅游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工作后,最终促进资金和市场资源的升级、优化。湖南郴州的莽山森林公园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已经得到国家的关注,却在历经长达40多年后才组件重整旗鼓,经过改制简称国家森林公园,深刻说明只有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才能彻底促进森林公园的建设和发展。
传统的森林工业管理体系和体制中,森林公园的发展会涉及到多样化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因此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始终是森林公园发展的基础,要想彻底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战略,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要做到管理体制的理顺和过渡,理顺和优化后的各个管理环节都会促进森林公园的健康经营和发展,在市场化竞争日益增强的今天,不断提升森林公园的核心竞争能力。如今的湖南郴州莽山森林公园在理顺了管理体制后,已经获得了动植物基因库的美称,其中包括国家级重点保护动植物50余种,每立方米空气含氧量超过106900个,同时也积极开发了多个附加旅游项目,如今已经具备了日接待超过3000人的优秀服务能力。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和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生态旅游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持续推动森林公园的发展和建设,才能进一步为社会文明奠定良好的基础,最终为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战略创造条件。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瞬息万变,通过产权分离以及明晰化等手段,盘活森林公园的开发与建设活力,才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利用与挖掘,最终为环保行业的发展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
未来森林公园行业发展趋势如何呢?请点击中研研究院研究出版的《中国森林公园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

2021-2026年中国洋葱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分析与发展战略规划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