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深圳第三,深圳人的钱为何都套在房贷里了?近日,各统计局都发布了上一年度的统计年鉴。其中,深圳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了第三位。但是深圳2020年的杠杆率已高达81.1%,而全国的平均杠杆率也不过62.2%。
1月28日媒体消息,深圳部分银行已经停止了个人按揭贷款投放;有额度的银行,目前在申请贷款后,也要等到3月左右才能放款。并且,随着额度收紧,部分银行的房贷利率也开始上浮。在客户同意的前提下,一手、二手房的贷款利率上浮60个、100个基点后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审批,但国有大行的房贷利率仍保持稳定。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3.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公积金贷款额度
1、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
2、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
注: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
公积金贷款利率
1、贷款5年以上3.25%
2、贷款5年以下(含5年)2.75%
2021年深圳买房首付比例(非深户+深户)
贷款额度其他要求
1、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3、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之要求。
4、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5、商转公贷款金额不高于按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7、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进行抵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权利凭证进行质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
2020年深圳购房发布调控新政,规定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这是深圳首次针对离婚买房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时隔一天,8月1日,一份配套实施细则《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又对上述信贷政策进行“填漏”。依据配套细则,对于离婚2年内、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购房者,若想执行首付不低于50%的比例,还必须满足无房贷记录的要求。2020年深圳购房其他情况下,贷款首付款比例依然不低于70%。这意味着,通过“假离婚”获取首套资格或降低首付的投机购房“口子”全面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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