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在坚持严监管基调的同时, 对资管新规此前提出的打破刚性兑付、限制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比例进一步明确和量化,旨在推动资金信托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产品本源, 控制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信托融资规模, 严格限制通道类业务,严守风险底线,统一资管市场的监管规则并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资金信托是信托机构的核心业务,也是信托机构盈利的主要来源。
50%比例的“高”与“低”
标品信托的“实”与“虚”
投资者数量的“多”与“少”
打破刚兑的“情”与“理”
通道业务的“去”与“留”
据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1-2026年中国资金信托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分析
从信托本源功能的角度对业务进行分类,这样一方面实现与资管新规的衔接,另一方面避免将所有资金信托等同于资产管理产品,突出信托在服务和社会方面的功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监管逻辑和指导方向的转变,为信托转型及作为独立子行业持续发展指明了路径。不过,考虑到信托业务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以及资金信托和服务信托本身就存在交叉,未来具体推行并进行分类监管中仍有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以利于更好地发挥信托功能的优势。
资金信托与服务信托的区分问题
通道类事务管理信托的归类问题
资金信托产品的分类有待根据信托特色进一步细化
预计未来信托业务创新趋势将有四个方面:
绿色信托
涉众资金管理信托
数字资产信托
永续债信托
未来行业市场投资机会在哪?欲了解更多关于行业具体详情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报告《2021-2026年中国资金信托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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