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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布新通知 网络节目直播需获得许可证

中研网 2016/9/12 责任编辑:WeiJiaJie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必须依法开展直播服务,直播需获得许可证件。
  
  《通知》规定,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以下相应资质:一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二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上述所列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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