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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局出面澄清:网传房产交易契税政策调整不属实

观点地产网 2016/7/13 责任编辑:JiJiaHao

 



  7月13日,针对近日网上传言称上海市税务机关将于7月8日执行新的房地产契税优惠政策一事,上海市税务局出面澄清,明确表示传言不属实。

  上海市税务局表示,市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交易相关契税优惠政策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7月8日正式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系统,是优化原来操作系统,方便窗口工作人员操作,不会影响税收政策执行。

  据悉,早前网上有传言称,新的契税征收政策将会调整为以家庭为单位分别征收。

  目前,房地产交易契税政策为,在个人二手房交易中,个人购买属于购买人家庭唯一的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买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作为两个家庭购房。家庭唯一住房根据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确定。需当场缴纳的税收包括契税、印花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

  个人购买属于购买人家庭第二套或以上的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买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作为两个家庭购房。家庭住房套数根据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确定。需当场缴纳的税收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或以上住房的,按计税价格的3%计算缴纳契税。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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