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根据日前发布的《全国50城房价收入比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1-6月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8.4,比2018年有小幅的上涨,但从绝对水平来看,房价收入比处于偏高的位置。
被监测的50个典型城市上半年房价收入比均值为13.6,相比2018年下降了2.2%。
从排名上看,深圳房价收入比为36.1;三亚房价收入比为30;北京房价收入比为24.9;上海房价收入比为24.6;厦门的房价收入比为22。深圳排名第一,说明深圳购房难度最大。沈阳房价收入比为8.6,排名最末,说明购房相对轻松。
什么是房价收入比?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由于中国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价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来交易,又由于纳入中国家庭收入统计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这样相对发达的城市,其房价收入比的计算结果也存在很大差异,更为横向比较带来了困难。
我国各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下,相当多的城市在4倍以内,属于房价不高的范畴,超过6倍的主要是一些大城市,据调查,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超过了10。
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平均房价收入比是怎么计算的?
一个国家的平均房价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总收入与一套房屋的平均价格之比来计算,即:
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
其中,每户住房总价和每户家庭年总收入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每户住房总价=人均住房面积×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单位面积住宅平均销售价格 每户家庭年总收入=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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