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楼市新政发布
4月5日晚间,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有8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具体来看,《通知》提出,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2021年,在近年居住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10%,确保全市不少于9000亩,单列租赁住房用地900亩。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居住用地信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通知》明确,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在执行合肥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西安市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这是自2018年“330”楼市调控政策发布之后,西安迎来的第四次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通知在土地出让、限购、限售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以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切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结合城市发展、人口流入、住房库存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科学调节供地节奏。每年一季度,发布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年均增长20%以上。 除蓝田县、周至县以外,全市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均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住房价格和建设品质等要素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竞买人严格履约。 每年按季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存在重大失信行为、超出“三道红线”管理要求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拍。
通知规定,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记者注意到,关于落户和缴纳社保或个税时间的表述上,之前西安执行的政策是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这两个条件具备之一即可;而新的规定则要求,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通知还明确,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将“刚需家庭”无住房转让记录的年限要求调整为购房前48个月。 记者发现,在商品房买卖方面,原先我市执行的是“满3满2”的政策,即新商品住房网签合同满3年、二手房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2年后,才可上市交易。新政将这一规定,延长至5年。 在家庭购房套数和限购区域方面,新政没有做出新的规定,还是按照原政策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专家认为,通知意在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降低房地产市场和银行业相关风险。为防范资金跨市场套利,建议借助监管科技手段,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监控和管理信贷资金流动。
个人经营性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用途贷款,有助于满足企业临时性周转性资金需求,但近期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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