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直播带货作为一个新兴行业迅速崛起,成为疫情防控下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作为一种新销售形式,直播带货也存在着诸多乱象,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售后维权难等问题多发。
直播带货方兴未艾,但是一些消费者,对于传统的直播带货方式,开始逐渐失去新鲜感,于是一些人另辟蹊径,开始通过讲故事、搞表演的方式,进行“演戏式”直播带货。
近日,抖音安全中心发布《“卖惨带货、演戏炒作”违规行为处罚公示》(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平台已对卖惨带货、编造离奇故事、演戏炒作等行为进行违规处罚。近30天内,平台共处理相关违规直播间446个,封禁违规账号33个。公告表示,“卖惨式”带货行为主要有三种:一是以“调解感情纠纷”为名“卖惨式”带货。二是编造离奇剧情博关注带货。三是利用同情心“套路”带货。这些直播中的卖惨炒作带有欺骗性质,违背直播行为规范,影响达人和商家形象,平台会持续加大对此类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事实上,“演戏式”直播带货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直播中的“狗血”故事多是人为编造的剧本,从编剧、演员,到演员培训服务,都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套路,最终的目标,就是忽悠更多的网友和消费者入局,成为他们推销商品的对象。
2020年,直播电商整体规模直逼万亿大关。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预计2021年直播电商整体规模将接近2万亿元。2020年以来,直播行业迎来发展新机遇,直播卖货一度火爆。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较2018年底增长1.63亿,占网民整体的62.0%。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指出,作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办法》对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参照网络交易平台对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交易信息的保存义务,结合网络直播特点,《办法》规定了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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