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西安召开黄河保护立法座谈会。会议透露,将进一步凝聚立法共识,加快立法进程,制定一部保护黄河的良法、促进发展的善法、造福人民的好法。据悉,黄河保护立法将突出生态保护修复、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系统治理、水沙调控、流域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等。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改变黄河流域生态脆弱现状,对上中下游采取不同的保护治理措施。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最严密的水污染防治制度。
此前,2月2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长江保护法实施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一级巡视员王凤春介绍,黄河保护立法已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总书记指示要求和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抓紧起草工作。
《长江保护法》实施后长江将进入“十年休渔”阶段,未来长江将如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同推进?全国人大环资委相关负责人今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借鉴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理念、制度设计和立法工作经验,继续推进其他流域立法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把相关流域立法首先定位为保护法,始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
我国河流生态修复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被重视,起步较晚,所以处于探索阶段。我国在河流生态修复过程中也显现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偏向于水质的改善,而忽视了河流的生态系统结构以及功能的修复改善。
我国第二大河流黄河进入全域禁渔期!黄河流域的禁渔期制度,是从2018年开始的,已经进行了3年。但相比长江流域的禁渔期制度,黄河流域的禁渔期制度要晚了很多年。
日前,农业农村部和沿黄9省(区)农业农村部门在黄河陕西洽川段联合启动“中国渔政亮剑2021”黄河流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暨陕西省亮剑执法行动。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渔船码头管理、巡查执法,针对非法捕捞多发频发水域和交界水域,紧盯电毒炸鱼、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生产性垂钓作业等非法捕捞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打击非法制造销售电毒炸鱼等违规工具、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从严查处。
国家对生态日益重视,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江河多流域实行禁捕,湖泊水库多推行人放天养,养鱼塘水禁止直接排放,一系列举措都在给渔业发展释放信号,生态渔业的发展已经吹响号角。《中国农业展望报告》也预计,到2026年我国人均水产品消费量将达到23千克,占总消费量的比重将达到36%左右。可以说,海鲜水产市场正在迎来黄金期。
随着国家对水产养殖的大力支持和鼓励,水产养殖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水产养殖量持续大幅上升,有力的保证了水产加工原材料的供应。种苗养殖、饲料供应、海水捕捞等上游与本行业有相互促进作用。上游原料的产品种类、质量、供应量是否充足,直接影响水产加工产品的质量、种类及产量,水产加工行业的发展也能增加对上游原料的需求,促进上游行业的更加稳定、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市场的水产消费还是以鲜活水产品为主,对精加工的包装水产品需求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快速生活节奏及较大的生活压力,使得人们越来越趋向消费方便、快捷的包装水产品。另外,随着人们消费的升级,人们对功能食品、营养品等精深加工的水产品需求也正逐步增加。在近几年下发的中央1号文件中均强调要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
从湖北省武汉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了解到,武汉今年将投入1500万元用于标准化设施水产养殖的改造升级,以奖代补鼓励突出贡献的水产养殖业主和企业,加快全市水产养殖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标准化生产。在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联合举办全市春季水产技术培训班上,武汉市重点推广如“集装箱”养鱼一样的标准化设施水产养殖新技术。
这种成本低、效益高的标准化设施水产养殖一年可生产两季,养鱼效率非常高。”现场负责人介绍,早在2019年的试验期里,一个25立方米的“集装箱”,一季能出产3000斤鲜鱼,10个箱共卖了3万多斤:“去年又新增30个集装箱,年产活鱼量达30万斤,亩产量是传统鱼塘的10倍以上,综合效益正在逐步显现。
水产行业研究报告在总结中国行业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的各方面因素,对行业的发展趋势给予了细致和审慎的预测论证。未来水产行业将如何发展?请点击查看中研普华研究院报告《2021-2026年水产行业竞争格局及“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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