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修订14个儿童药品说明书
近日,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氨酚麻美口服溶液、氨酚麻美糖浆、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氨酚伪麻那敏咀嚼片、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小儿氨咖黄敏颗粒、氨金黄敏颗粒、氨咖愈敏溶液、儿童复方氨酚肾素片、氨咖黄敏口服溶液、氨酚伪麻那敏分散片(Ⅲ)、小儿氨酚那敏片、小儿氨酚黄那敏片、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14个品种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
修订要求包括:
一、警示语
增加警示语:“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二、注意事项
1.增加“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2.增加“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
3.将“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改为“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
目前,我国儿科“缺医少药”问题十分严重。制药企业以成人药品为主,多数儿童药品由制药企业附带少量生产。由于儿童用药生产表现为小批量、多批次,工艺相对复杂,生产成本较高、新药研发周期较长、利润较低,6000多个药厂中,属于专业儿童用药的生产企业寥寥无几。
为鼓励儿童用药的研发、生产和使用,国家发改委将研究调整儿童用药的价格管理方式。目前,政府监管药品价格重点要放在临床使用量大面广、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上,常见的儿童用药以非处方药为主,主要在社会零售药店销售,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因此,发改委将考虑探索有利于经营者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自主确定价格,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管理方式,并改进儿童用药的定价方法;而对于明确为儿童用药的剂型品规,在坚持以成本为基础定价的同时,将适当放宽期间费用率、销售利润率和流通环节差价率的限制标准。此外,还将从知识产权、疗效质量等多个角度,对特定企业生产的,质量、疗效、安全性具有显著优势的儿童用药产品,给予价格扶持。
在国家药监局方面,目前正在加紧开展对儿童药物注册申请加快审评,研究为儿童药物设立药品市场独占期等政策,同时积极配合药品定价和招标采购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应支持和引导政策,鼓励药企研发生产适合儿童使用的药物。此外,国家还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先考虑将儿童专用药品纳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计划,提升儿童药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本报告对我国儿童用药行业的供需状况、发展现状、子行业发展变化等进行了分析,重点分析了国内外儿童用药行业的发展现状、如何面对行业的发展挑战、行业的发展建议、行业竞争力,以及行业的投资分析和趋势预测等等。报告还综合了儿童用药行业的整体发展动态,对行业在产品方面提供了参考建议和具体解决办法。报告对于儿童用药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行业管理部门以及拟进入该行业的投资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研究我国儿童用药行业发展规律、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有学术和实践的双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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