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草案二审稿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明确,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并确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
有的部门提出,网络安全法已要求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建议草案有关制度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衔接。对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流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随着网络安全业态逐渐丰富,以及国家立法工作的配合,近年来,我国因网络安全事故而造成的损失逐年下降。根据《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境内网站被篡改数量为243709个,同比下降22.7%。被植入后门的网站数量为61948个,同比下降39.7%。政府网站被植入后门的数量由1045下降至276,同比下降73.6%。
但同时,存在的网络安全漏洞仍旧居高不下。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数据,2020年我国信息系统安全漏洞20721个,同比增长28.%,高危漏洞数量为7422个,同比增长52.2%,我国网络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2020年4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共12个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5G等新兴技术的兴起,网络信息安全边界不断弱化,安全防护内容不断增加,对数据安全、信息安全提出了巨大挑战,也为网络信息安全市场打开了新的增量空间。再加上经济全球化,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越来越被重视,网络安全市场规模保持增长态势。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安全的信息系统已逐步成为企业拓展新业务、新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已从单纯的合规性需求、保障性需求发展成为信息系统建设的核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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