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5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的《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规定创新性地提出了排放召回要与机动车排放监督检查、排放检验衔接,督促生产者配合排放危害调查,督促车主积极配合完成召回,切实减少排放污染。
据悉,自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国共实施排放召回6次,涉及车辆5164辆,涉及品牌包括大众、奔驰、斯巴鲁、宝马和飞碟等。这里排放危害,是指因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机动车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的情形。
近日,《荆门市2021年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继续以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为重点,强化移动源排放监管执法力度,提升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原则上不得驶入中心城区。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办理城区通行证时,需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近年来,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控制取得明显进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VOCs种类繁多,是城市光化学烟雾的前驱物质,个别VOCs对于人体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因此,对其进行防治已列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组成。2019年,全国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9.4%;全国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随着机动车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机动车污染防治迫在眉睫。好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如新车排放法规的不断升级,通过采用更先进的尾气后处理装置、电控技术等技术措施,新车的污染排放大幅降低。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指标、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进一步落实地方和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法定责任。研究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从近期来看,我国发布了《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政策中对电力与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效率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以上各项节能减排政策对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随着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的不断重视,除尘、脱硫、脱硝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等行业仍将保持快速发展,发展前景可期。其中,随着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基本完成,新上机组也非常有限,煤电行业的超低排放治理呈回落趋势。
大气污染处理行业研究报告在总结中国行业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的各方面因素,对行业的发展趋势给予了细致和审慎的预测论证。未来大气污染处理行业将如何发展?请点击查看中研普华研究院报告《2021-2025年中国大气污染处理行业竞争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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