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风电、光伏行业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持续推动风电、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明确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其中,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9000万千瓦。而户用光伏发电仍有补贴,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6.900. 0.27. 4.07%)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通知》提出,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通知》明确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的发展目标,光伏发电安排、项目储备、并网消纳等各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以总的量化目标为依据。《通知》的印发有利于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有利于提高我国风电、光伏行业的竞争力,促进风电、光伏市场健康发展。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第一年。《通知》既立足当前,就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提出目标要求,也着眼长远,建立了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并网多元保障、保障性并网竞争性配置等长效机制。
根据《通知》,国家不再下达各省(区、市)的年度建设规模和指标,而是坚持目标导向,测算下达各省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各地据此安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跨省跨区风光电交易。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做好大规模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消纳工作,今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将分为两类。一是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统一组织,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二是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为市场化并网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
《通知》明确,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存量项目无需参加竞争性配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对于存量项目并网后仍不能满足今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要求、保障性并网仍有空间的省(区、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剩余保障性并网规模抓紧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并网投产。
此外,为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跃升发展,优化发展建设环境至关重要。《通知》要求,要加大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的协调,督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出台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减轻新能源开发建设的不合理负担。电网企业对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并网项目和市场化并网项目不得附加额外条件。
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来看,我国电力生产增长较快。今年前4个月,发电25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8%,比2019年1月份至4月份增长10.9%,两年平均增长5.3%。分品种看,4月份,火电、水电、核电、风电保持增长。其中,风电同比增长21.1%,以2019年4月份为基期,两年平均增长10.7%;太阳能发电同比下降6.4%,两年平均增长2.5%。
为完成全年任务目标,要重视风电、光伏行业发展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建设。持续加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提升风电、光伏发电经济性。通过持续的政策支持,引导先进科研团体和企业加大对风电、光伏相关技术的研发投入,进一步降低成本,促进风电、光伏行业发展,提升我国风电、光伏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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