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前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随着全国碳市场启动临近,全国碳交易涨跌幅比例也已确定。5月28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透露,全国碳市场挂牌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大宗交易涨跌幅限制为30%,这一涨跌幅限制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进行调整。赖晓明同时表示,全国碳市场启动初期,投资机构和个人不会参与交易,启动运行一段时间内,会尽快将投资机构纳入交易。
碳交易是一种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目标的市场化机制。在该机制下,卖方可以将自身多余的碳排放权出让,买方则通过支付获得卖方的排放权。
自2013年起,我国在七个试点地区陆续启动碳排放交易市场;2017年,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计划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
我国碳市场覆盖排放量预计超过40亿吨,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但目前,全国碳市场还限于碳排放企业,并只覆盖了电力行业。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的碳交易还将囊括更多的行业和市场主体,形成更大的规模。
2020年以来,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入快车道。去年年底,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于今年2月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了碳交易主体、碳配额的分配方式、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并明确了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来源是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和甲烷利用等项目。
今年以来,全国碳市场建设明显提速。生态环境部先后组织开展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配额核定等工作,还陆续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等技术规范,印发了三份关于碳排放权登记、交易和结算的试行市场管理规则。
三份碳排放权管理规则文件明确了全国碳排放权的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而全国碳市场的交易产品则为碳排放配额。
据了解,碳排放配额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为计价单位,买卖申报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计量为0.01元。结算方面,注册登记机构应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结算银行,并在结算银行开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提供结算业务的银行不得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从更长的时间线来看,为推动本次全国碳市场的上线,许多配套工作早已展开,为正式启动搭好了框架。其中,2020年底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
进入5月后,不仅全国碳市场建设快速推进,与碳市场、碳中和关联度高的各个行业,也出台了多个相关政策,为行业低碳发展定调。与此同时,二级市场上的碳中和概念股也已异动多时。数据显示,Wind碳中和指数5月6日(本月第一个交易日)以来,已累计上涨8.30%。公开资料预测,2021年我国碳交易市场成交量或将达到2.5亿吨,为2020年各试点交易所交易总量的3倍,成交金额将达60亿元。
事实上,早在这之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已经在多个城市进行试点。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曾透露,2011年以来,我国在7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截至今年3月,共覆盖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企业,累计覆盖4.4亿吨碳排放量,累计成交金额约10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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