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主要由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两部分组成。地表水环境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海洋、池塘、沼泽、冰川等,地下水环境包括泉水、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等。水环境质量提升作为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 通过消除点源污染, 保护现有生态资源, 避免雨污混接、错接污水入河,所有雨水排口设置截流井,截流污水和初期雨水就地处理或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设计远离河床和河岸,避免管网渗漏带来的河水与污水混合,需要多领域,多专业协调。
水生态修复一般分为人工修复、自然修复两类。生态缺损较大的区域,以人工修复为主,人工修复和自然修复相结合,人工修复促进自然修复;现状生态较好的区域,以保护和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主要是为自然修复创造更良好环境,加快生态修复进程,促进稳定化过程。进行人工修复的区域,一方面需根据现代社会的观念和市民的愿望按照城镇和农村水域的不同功能进行生态修复;另一方面应尽量仿自然状态进行修复,特别是农村区域。水生态系统得到初步恢复后,加强管理和长效管理,确保其顺利转入良性循环。
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的投资情况来看,2019年该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较高,较2018年增长了37.2%,远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累计增速。2016-2019年,我国生态修复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且增速也呈现出上升趋势。2016年,国内生态修复行业市场规模约为2640亿元,到2019年,全国生态修复行业市场规模增长到387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3.62%。
武汉市日前发布该市总河湖长第1号令,要求武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级河湖长全面深化水环境流域治理,全面推进湖泊水质提升,全面施行流域河湖长制。
据介绍,今年的武汉市总河湖长1号令,是河湖长制在武汉市施行以来的第一个总河湖长令,此前,武汉市先后发布4道市河湖长令。2018年4月,1号令开展“春季碧水攻坚战”,集中解决了一批河湖水面“脏乱差”问题;2018年7月,2号令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提升了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及管护能力;2019年3月,3号令开展“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歼灭战”,劣V类湖泊数量2020年底明显减少;2019年11月,4号令开展河湖“清四乱”攻坚战,强力推进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
调研显示,我国水环境修复行业进入了政策密集发布期,政策口径也从点污染源治理向面源治理转变。目前“十三五”规划与“水十条”中所规定的各项2020年治理指标已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间水环境治理投资规模约为7344亿元,“十四五”期间或进一步加码至万亿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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