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人来说,需要多种方式为自己的养老做好准备,构建个人完善均衡的“养老三支柱”,即“基本养老+企业缴费+个人储备”。如何实现三支柱的均衡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强调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商业机构在其中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
截至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不过,各支柱发展存在不均衡问题,第三支柱发展缓慢,占比相对偏低,对养老保障的支撑作用明显不足。
第三支柱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于2018年5月在上海、江苏、福建(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始试点。2019年5月为期一年的试点结束后,目前仍未全国推行,试点覆盖地区十分有限,税收优惠力度有限加之操作流程复杂、产品单一,吸引力不足,政策效果未充分显现。2018年8月,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养老目标基金获批发行。2019年6月,人社部表示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成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产品。虽然前期各项工作效果有限,但我国居民个人养老由储蓄养老开始向投资养老转变,全民养老意识有所提高,为“十四五”期间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我国养老年金保险原保费收入551亿元,仅占人身保险原保费收入的2.1%,远低于美国等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成熟保险市场。换一个视角看,第三支柱养老保障的不完善,恰恰意味着下一步有更大的发展提升空间。
开拓养老市场,发展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近年来重点关注的业务领域,保险机构纷纷在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上不断加码,近期又有多家险企的保险养老社区密集落成,大有紧锣密鼓加速扩容之势。
毫无疑问,商业养老保险在第三支柱中有其优势:一方面社会发展给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带来巨大需求,另一方面养老保险政策红利在不断释放。虽然客观环境已经为养老市场新一轮保费增长周期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挑战也是巨大的。因为,有市场需求和政策红利,并不等于有成熟繁荣的市场。当前个人养老保险产品普遍存在规模不足、制度不完善、产品标准不统一等诸多问题。
第三支柱即将全面推开,迫切需要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到位,建议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个人税优政策全国推开同时考虑进一步提高税优比例。其二,通过政策手段丰富和规范第三支柱产品,大力发展和规范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包括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养老理财和基金、商业养老金等,丰富养老产品,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从而推动第三支柱发展。其三,可以引入互联网、云计算等科技创新手段,政府提供统一规范的购买支付平台,实现购买便捷、流程简单,产品简单易懂、领取便捷。其四,进一步做好投资者教育。金融市场的波动可能会引起投资者恐慌,但大比例配置低风险资产又可能导致未来养老金资产不足,因而需要打造立体化的投资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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