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生活垃圾的大量增加以及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广西在防治生活垃圾污染方面,重点抓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如何对生产生活中常见的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对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广西又有哪些对策?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1-2026年广西省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分析报告》显示:
目前,广西包括柳州在内的13个设区市共确定18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3个示范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而南宁市在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后如何进行环保化处理尤为关键。在北流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看到,当地收运发酵好的垃圾通过垃圾抓斗送入800—1000摄氏度的垃圾焚烧炉内焚烧,燃烧烟气通过余热锅炉作为热能回收利用用于发电。“目前,我们公司年无害化处理城乡生活垃圾约38.3万吨,年发电量约1.36亿度。”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负责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在清洁处理城乡生活垃圾的同时,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
据悉,“十三五”以来,广西不断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6座,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2.16万吨/日,生活垃圾转运能力2.8万吨/日,满足全区日清运生活垃圾2.05万吨的需求。其中,全区建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19座,处理能力1.29万吨/日,焚烧处理比例为59.7%,实现了广西城镇生活垃圾由“填埋”为主向“焚烧”处理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今年以来,广西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18项制度为切入点,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5月起,广西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7月31日,广西共立案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31起。其中,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13起,移送公安机关18起,涉及危险废物约17724吨,共处罚金130万元,刑事拘留32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立案查处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件1起,刑事拘留2人。
今年起,广西全面启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这是全国范围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管理方面的首次创新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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