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在吉林省设立“吉林生态日”新闻发布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柴冠表示,吉林省着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照有设备、有技术、有队伍、有考核、有保障的“五有”工作要求,目前形成了“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治理格局,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旅游夯实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据了解,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起步较晚,欠账较多。过去的农村,垃圾随意丢弃、村头村尾垃圾堆随处可见 、村屯内没有垃圾桶、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卫生环境状况较差,群众反映强烈。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1-2026年吉林省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行业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显示: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出台了《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地级城市(含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延吉市、珲春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方案》从“明确部门职责、循序渐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标准、注重配套系统建设”等方面完善总体设计,提出四个阶段目标任务。2019年底前,各城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2020年底前,各城市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长春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2年底前,各城市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底前,各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吉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方面短板,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省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的处置需求。
此前发布的《吉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100%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非法入境固体废物移交处理工作联系配合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海关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交流固体废物移交处理工作执行情况,随机开展抽查监督,对于在移交处理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及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为加强固废建设,吉林省积极鼓励固废项目建设。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等。
此外,2021年3月,吉林省商务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社在长春、四平、白城3个城市开展再生资源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消费更新升级试点;5月,吉林银行长春净月潭支行向“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发放首笔贷款2.65亿元,并于近期即将发放第二笔贷款;同月,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一车垃圾顺利入库;8月,磐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于整体竣工投产。
目前,吉林省1190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已全部整治完成,基本形成了“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柴冠表示,“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各地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都能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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