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旅游(coastaltourism)包含在海岸、离岸水面上发生的全面的旅游、休闲娱乐活动,包括海岸上住宿、餐饮、食品工业、第二住宅的发展,基础设施支撑的海岸发展和旅游活动,例如休闲游船、依托海岸的生态旅游、豪华游船和游艇、游泳、休闲渔业、浮潜和潜水。
据2019国际海岛旅游大会发布的《世界海岛旅游发展报告(2019)》显示,全球旅游业近13年来持续增长,海岛游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有超过70个海岛旅游国家和地区,超过40%的海岛旅游收入占当地GDP的20%以上,世界海岛旅游业出口总值达到610亿美元。据《2018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我国滨海旅游业全年实现增加值16078亿元,比上年增长8.3%,占比47.8%。海岛旅游迈入蓝海时代的背景下,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促进我国海岛开发建设,大力发展我国海岛旅游经济。国家旅游局将2013年定为“中国海洋旅游年”,并与国家海洋局签署了《关于推动海洋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共同致力于把发展海洋海岛旅游作为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实现兴海富民以及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增长点。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组织制订《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新兴的经济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滨海旅游”列为重点发展的支柱性海洋产业。国家海洋局发布《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实现“四新”目标——海岛生态保护开创新局面、海岛开发利用跨上新台阶、权益岛礁保护取得新成果。
近年来,沿海地区的滨海旅游呈现强劲发展态势。2018年,浙江海岛地区接待游客接近1亿人次,总收入超过1500亿元。滨海旅游成为浙江海洋经济新亮点。《广东海洋经济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年广东海洋生产总值在全国率先突破2万亿元,海洋生产总值连续25年位居全国首位。海洋旅游业、海洋化工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分别达到3581亿元、832亿元、737亿元,海洋旅游业遥遥领先。
根据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1-2026年滨海旅游行业并购重组机会及投融资战略研究咨询报告》统计分析显示:
滨海旅游业发展迅速,主要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滨海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意见:201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开发温泉、滑雪、滨海、海岛、山地、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积极支持利用边远海岛等开发旅游项目”;《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努力培育海洋海岛等高端旅游市场……积极发展海洋海岛等专项旅游产品”;《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因岛制宜,科学发展,以生态养殖、休闲渔业、生态旅游等产业为主的海岛经济”。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编制了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2020年10月15日,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发布了《2020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这是该指数自2016年以来连续第五次发布。指数显示,2019年,我国海洋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发展,经济实力稳步增强,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内生动力不断积蓄,海洋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经测算,2019年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为134.3,比上年增长2.3%。其中,发展水平指数为137.9,比上年增长4.2%;发展成效指数为130.6,比上年增长0.9%;发展潜力指数为133.2,比上年增长1.1%。总体来看,我国海洋经济呈现平稳发展态势,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发展水平逐步提高。
海洋经济规模持续扩大,2019年海洋生产总值为8.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2%,对国民经济贡献率达9.1%。海洋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海洋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0.0%;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7%,步入稳定发展期。海洋经济效益保持稳定,海洋劳动生产率比上年增加1.9万元/人,重点监测的涉海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成本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均与上年基本持平。海洋对外开放总体向好,我国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持续推进,贸易额比上年增长5.8%。
二是发展成效稳步提升。
在国际经贸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的背景下,海洋经济发展总体保持稳定,海洋经济波动逐步趋缓。海洋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截至2019年,海洋公园48个,总面积达52万公顷,持续提供舒适的亲海空间。人均海洋水产品供应量连续五年稳定在23千克以上。2019年海洋渔民人均纯收入2.8万元。
三是发展潜力持续增强。
海洋科技创新投入较快增长,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技成果日趋丰硕。重点监测的海洋科研机构中,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比上年增长9.9%,科技活动人员数比上年增长1.7%,专利授权数超过4100件。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近岸海域利用率增长逐年放缓,主要河流污染物入海总量逐步减少,沿海城市污水处理率显著提高。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十三五”期间,我区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总体呈现逐年增长、结构升级、消费活力不断增强等特点。
2016年,我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55.2亿元,2017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49.8亿元,2018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29.1亿元,2019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17亿元。
“十三五”期间,我区居民消费呈现出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产品向更多服务消费等一系列转变。消费供给侧市场主体积极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通过供给创新、增加有效供给,激发出更大的消费潜力。
近年来,电子商务、网购快速发展,新型消费不断涌现,消费升级不断拓展,无接触配送、无人零售、直播零售等消费新模式、新方式得到快速发展,消费市场出现新模式、新热点。2019年,疆内企业网上销售实现零售额371.7亿元。
今年,为有效克服疫情影响,自治区出台《进一步应对疫情提振信心促进商业消费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支持餐饮、商场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各地相继推出发放消费券等措施,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近日,全区范围内开展的“百日千企惠聚新疆”消费季活动,着眼挖潜力稳存量促增量,涉及家电、汽车、成品油、餐饮等重点行业,培育消费热点,引导消费升级,有力拉动了经济增长,助力消费市场快速回暖。
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在不断的上升,购买力也在不断的增强。2019年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9(上年=100),同比增长0.78%。其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8(上年=100),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3.2(上年=100)。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2(上年=100),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99.7(上年=100),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99.3(上年=100),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102.3(上年=100)。
图表:2015-2019年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0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5.4%,涨幅比上月扩大0.9个百分点。
2020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5.2%,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
2020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4.3%,涨幅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
2020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3%。其中,城市上涨3.0%,农村上涨4.0%;食品价格上涨14.8%,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4.7%,服务价格上涨0.9%。
想要了解更多滨海旅游行业详细分析,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1-2026年滨海旅游行业并购重组机会及投融资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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