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数字化趋势突出,农产品流通行业如何借力发力,企业如何迈出更大一步?

经济数字化趋势突出,农产品流通行业如何借力发力,企业如何迈出更大一步?
21日晚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有关政策公告”),明确了下调后的增值税税率,同步下调出口退税率,加计抵减,试行留抵退税制度等事项。
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有关事项公告”),又对纳税人开具发票等征管环节政策进行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三部门有关政策公告出台后,纳税人开具发票衔接、不动产一次性抵扣、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所需填报资料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税务总局出台了有关事项公告。
两份文件将减税落到实处,有利于纳税人特别是制造业纳税人得到普遍实惠。
有关政策公告还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蒋震指出:“试行留抵退税制度,会进一步扩大留抵退税的行业范围,将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也是一个大招实招。”
9条最新减免税政策
1、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
2、将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由分2年抵扣改为一次性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
3、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进项税额加计10%抵扣,政策期限截止到2021年底,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4、对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5、调整部分货物服务的出口退税率。
6、对延续2018年到期的公共租赁住房;农村安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国产抗艾滋病药品的税收优惠政策。
7、从2019年1月1日到2022年底,对企业用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扶贫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8、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9、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对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何应对2019年新形势下中国增值税减税政策行业的变化与挑战? 专家在线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