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1、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2、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到2025年底,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3、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此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意味着深圳的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化的新阶段,由“倡议时代”步入“强制时代”。《条例》明确,对于个人,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拒不改正,最高处200元罚款;对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未来垃圾分类市场行情如何?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双重因素叠加影响下,我国环卫装备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稳步增长。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城市市容环卫专用车辆将达到25.25万台;且随着全国垃圾分类深入展开,预计2020年将突破30万辆。
我国不仅是人口大国,同时也是垃圾产生大国,且随着经济发展、民众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走高,2018年,全国200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1147.3万吨。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量和无公害处理能力、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高。根据商务部统计,2018年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766195吨/日,无害化处理量22565万吨;十大类别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32218.2亿吨,同比增长14.2%;回收总值为8704.6亿元,同比增长15.3%。
自2020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此前的固废法制定于1995年,时隔25年后,新固废法条款从6章91条增至9章126条,涵盖了对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多方面的防治内容,体现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思路,被称为“史上最严”。
不过,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及各城市近几年纷纷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对生活垃圾清运力度,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不断提升。根据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2802万吨,同比增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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