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视听产业已成为数字经济重要支撑和文化产业发展关键动力。广播电视工作通过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受众带来新体验,网络视听产业正成为大视听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2020年我国持证及备案机构网络视听收入达2943.93亿元,同比增长69.37%。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孟冬表示,“十四五”时期,广播电视要从百年党史汲取智慧力量,继续深入实施广播电视“六大工程”,不断增强事业发展活力,不断提升产业基础实力,奋力开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美好未来。
数字视听主要产品分类有数字电视、IPTV、手机电视、移动电视、楼宇电视、高清电视、网络视频等。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手机电视、网络电视、IPTV、车载移动电视为代表的数字视听新兴媒体发展迅速。
互联网企业的进入对传统电视产业带来压力和活力。智能电视产业链正从制造和售后服务向运营、应用内容提供、增值服务等环节延伸,跨企业、跨行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将不断加剧。例如数字视频行业,数字视听产业的业态包含综合视频、短视频、网络直播、网络音频、网络电视等。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日前发布的《2021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9.44亿,2020年泛网络视听产业规模超6000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0年6月,短视频成为了仅次于即时通信的第二大网络应用,逐渐成为互联网的底层应用,用户规模达8.18亿;网络直播用户达到5.62亿,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3.09亿,占网民整体的32.9%,是2020年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应用。短视频与直播共同构建的数字视听矩阵,推进了电商新形态的逐渐形成,15.7%的用户因收看网络视频、直播节目购买产品。
日前发布的《中国广播电视全媒体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 年,我国互联网电视用户达 9.55 亿,网络视听收入在全国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中的比重达到 31.95%,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互联网正在深刻影响彩电业的生态系统和应用模式,彩电行业转型迎来重要发展契机。目前,谷歌、苹果、联想、乐视、阿里、华数等众多IT企业、互联网企业以及传媒运营机构纷纷进军智能电视,彩电行业的网络化、智能化变革不断加剧。
在竞争主体方面,互联网企业高调进军智能电视领域,在市场开拓、资源整合和用户体验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营销模式方面,互联网企业运用线上电子商务方式销售产品,极大地压缩了渠道运营成本;在商业模式方面,互联网企业通过提供内容服务和开展增值业务,使电视真正成为互联网入口,延伸了智能电视的价值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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