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将按再担保合同约定比例向担保人提供比例再担保或为担保机构提供一般连带责任担保。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
再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其设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以主担保存在为前提。再担保的设定必须以主债权之上已设定担保为前提,这是再担保设立的对象条件。
2、再担保人必须是主担保人之外的人。
3、再担保的设立需要当事人明确约定。
江西省再担保业务翻倍式增长
前三季度,江西省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规模以63.99亿元排名全国第一,超出第二名79.04%。据悉,自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出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以来,省融资担保集团迅速推动业务落地,并领先全国实现产品线上化,先后与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联合推出“善担贷”“赣农振兴贷”“国担快贷”,极大提升担保服务效能。截至9月末,银担“总对总”线上业务已累计投放8807笔,放款金额达38.65亿元,规模占比60.4%,成为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增长主力。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设立28家再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近700亿元,在保余额近3600亿元,平均再担保放大倍数为4.51倍。
目前,29家再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达700亿元,已经占到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资本的10%以上,同时自2016年以来,有11个省政府累计向本省的再担保机构注入资本金超100亿元。
政策方面,2015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该意见共提到再担保19次,要求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对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在机构设立、业务方向、考核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大体规划。随后包括《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等融担行业文件,有提及再担保内容,但均较为简略,主要还是针对整个担保行业的发展规划。
想要了解更多再担保行业详情分析,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1-2026年中国再担保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关注公众号
免费获取更多报告节选
免费咨询行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