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印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
11月2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发改办体改〔2021〕837号)要求,正式印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规则的印发标志着我国构建“统一市场、两级运作”的电力市场体系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是中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省间电力现货交易是完整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试运行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启动后,将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全网电力余缺互济,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新能源省内交易也越发普遍。近年来,包括青海、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陆续出台政策,明确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特别是“合理利用小时”之外的电量,基本上都通过市场交易消纳。
东北地区采暖季也出台政策鼓励新能源参与电采暖交易。而同时,在全国八个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当中,已有甘肃、山西和蒙西等试点开展了新能源参与的结算试运行。
电力市场化交易是什么意思
电力市场化是指对电力行业放松管制,使电力工业产权私有化,引入竞争,建立竞争、开放、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对电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利用电价机能达到供需平衡的一种市场状态。
众所周知,节能降碳是能源结构转型是关键一步,作为最重要的能源,电力的市场化改革无疑是最近的焦点。
国家发改委近日披露,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实施方案和《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已编制完成,审议通过后将按程序印发实施。并称未来将大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升能源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
10月15日起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截至目前,已有29个省份发布相关通知,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的市场化改革。其中10余个省份明确高耗能企业购电价格为基础电价的1.5倍。
统计显示,电力市场化改革对全社会居民和企业的运行成本影响有限,因为改革不涉及居民、农业等用户,大部分行业受上浮20%限制,但对高耗能企业冲击较大。很明显,这将倒逼高耗能企业投资改造现有设备和技术,提升电力利用效率,提高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可再生能源比例。这对双碳目标乃至经济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11月份,发改委、能源局复函同意国网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同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省间电力现货交易,优先鼓励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通过绿电市场实现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省间直购将大幅提高绿电的供需匹配。随着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可以预见在新能源迅速发展以及电力市场推进进程加快的背景下,新能源电站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时代将加快来临。
更多中国电力行业详情,点击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出版的《2022-2026年中国电力供应行业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关注公众号
免费获取更多报告节选
免费咨询行业专家